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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19、犬奸

蒲松龄 本书目录 2024-12-08
青州有个商人,长期在外经商,经常一整年都不回家。家中养了一条白狗,他的妻子竟与这条白狗交合,久而久之,习以为常。

一日,商人回家,与妻子同床共枕。突然,白狗闯入房间,跳上床来,一口咬住商人,商人竟因此丧命。后来,邻居们逐渐听说了这件事,都为商人感到不平,联名告到官府。官府将商人的妻子上了刑具,但她不肯认罪。于是,官府将她收监,并命令衙役把白狗绑来,准备当面对质。当白狗看到商人的妻子时,立刻冲上前去,撕咬她的衣服,做出交合的姿态。妻子这才无话可说。

官府随后派了两名衙役,一个押送商人妻子,一个押送白狗,前往部院受审。有些好事者想看他们交合的场面,便凑钱贿赂衙役。衙役于是将二人一狗聚在一起,让他们交合。每次围观的人数都多达百人,衙役因此大发横财。

后来,这对男女和白狗都被处以极刑,碎尸万段。唉!天地之大,真是无奇不有。然而,与人兽交合的女子,难道仅仅只有这一个吗?

异史氏为此案写下判词:“在濮水之上私会,自古以来就受到人们的讥讽;在桑林之中相约,人们更是嗤之以鼻。而这个商人,无法忍受独守空房的寂寞,竟然追求苟且之欢。家中的母狗如同夜叉般伏在床上,成了他妻子的伴侣;而捷足先登的白狗,则成了她床下的情郎。

在云雨台上,他们乱摇着不伦的尾巴;在温柔乡里,他们频繁地款待着彼此的兽腰。锋利的锥子藏在皮囊中,一旦放纵便脱颖而出;而留情的结扣系在箭镞上,刚刚射入便深深扎根。忽然想到与异类交合,这简直是匪夷所思的想法。

白狗因奸情而吠叫,最终因嫉妒和凶残而杀人,法律虽严也难以惩治;人虽非兽却实如兽类,奸秽淫腥的行为,连豺虎都不屑食用。唉!人若因奸杀而被判处剐刑,女子也应如此;至于犬若因奸杀,阳间却没有相应的刑罚。人若不善则罚为犬,至于犬若不善,阴间恐怕也会无法可依。应将他们碎尸万段以追索魂魄,押赴阴间向阎罗王问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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