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
三年前,新科状元沈雁清被逼婚,迎娶内阁首辅幼子纪榛为男妻。
一个是琼枝玉树的天之骄子,一个是脑袋空空的漂亮草包,天与地、玉与泥的结偶,成为京都的大笑话。
纪榛知晓沈雁清瞧不起他,京中权贵子弟也暗中取笑他。
自幼疼爱他的兄长劝言,“你与他并不登对,何苦强求?”
跟他有娃娃亲却被悔婚的小侯爷怒嘲,“你以为我稀罕与你的婚约,你不过是城中笑柄。”
素有玉面狐狸之称的三殿下也私下讽他不自量力。
纪榛无畏流言蜚语,执意与沈雁清完婚。
新婚当夜,他只等来沈雁清“好自为之”的四个大字。
纪榛以为终有一日沈雁清会被他的真情打动,可还未等他梦成,纪家突遭变故。
父亲病逝、兄长下狱,金尊玉贵的小公子沦为罪臣家眷,人人都可踩他一脚。
为救兄长他愿与沈雁清和离,可记恨他的沈雁清却反常地不肯应承。
与此同时,他也从兄长口中得知,三年前险些令他丧命的刺杀是出自沈雁清之手…..
他再不敢自作多情。
Tips:
沈雁清 x 纪榛,1v1
狗血文,含大量修罗场
伪万人嫌,真真真万人迷
先婚后爱
书评
文案看着很套路的追妻火葬场文学,前面情节也是老掉牙的桥段。三元及第光风霁月的新科状元沈雁清被不学无术的权贵子弟纪榛逼婚。他爱他的时候,他的嘴比蚌壳还硬,他装做不爱他的时候,他伏低做小,抛去一切,死在大火里让他认清自己的心意。
后面剧情真不错,足够跌宕起伏的。火葬场也很给力,失去权势,失去官职,沦为阶下囚的沈雁清最后如果不是大家以为他死在大火里,估计不能he。两个人也确实相配,一个傻,一个疯,又偏偏立场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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