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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神记(古典神魔小说)第61页

孔愉,字敬康,会稽山阴人,元帝时以讨华轶功,封侯,愉少时尝经行余不亭,见笼龟于路者,愉买之,放于饮不溪中。

龟中流左顾者数过。

及后,以功封余不亭侯,铸印,而龟钮左顾,三铸,如初,印工以闻,愉乃悟其为龟之报,遂取佩焉。

累迁尚书左仆射,赠车骑将军。

古巢,一日江水暴涨,寻复故道,港有巨鱼,重万斤,三日乃死,合郡皆食之。

一老姥独不食。

忽有老叟曰:“此吾子也。

不幸罹此祸,汝独不食,吾厚报汝。

若东门石龟目赤,城当陷。”

姥日往视。

有稚子讶之,姥以实告。

稚子欺之,以朱傅龟目;姥见,急出城。

有青衣童子曰:“吾龙之子。”

乃引姥登山,而城陷为湖。

吴富阳县董昭之,尝乘船过钱塘江,中央,见有一蚁,着一短芦,走一头,回复向一头,甚惶遽。

昭之曰:“此畏死也。”

欲取着船。

船中人骂:“此是毒螫物,不可长,我当蹋杀之,”昭意甚怜此蚁,因以绳系芦,着船,船至岸,蚁得出。

其夜梦一人,乌衣,从百许人来,谢云:“仆是蚁中之王。

不慎,堕江,惭君济活。

若有急难,当见告语。”

历十余年,时所在劫盗,昭之被横录为劫主,系狱余杭。

昭之忽思蚁王梦,缓急当告,今何处告之。

结念之际,同被禁者问之。

昭之具以实告。

其人曰:“但取两三蚁。

着掌中,语之。”

昭之如其言。

夜,果梦乌衣人云:“可急投余杭山中,天下既乱,赦令不久也”于是便觉。

蚁啮械已尽。

因得出狱,过江,投余杭山。

旋遇赦,得免。

孙权时李信纯,襄阳纪南人也,家养一狗,字曰黑龙,爱之尤甚,行坐相随,饮馔之间,皆分与食。

忽一日,于城外饮酒,大醉。

归家不及,卧于草中。

遇太守郑瑕出猎,见田草深,遣人纵火爇之。

信纯卧处,恰当顺风,犬见火来,乃以口拽纯衣,纯亦不动。

卧处比有一溪,相去三五十步,犬即奔往入水,湿身走来卧处,周回以身洒之,获免主人大难。

犬运水困乏,致毙于侧。

俄尔信纯醒来,见犬已死,遍身毛湿,甚讶其事。

睹火踪迹,因尔恸哭。

闻于太守。

太守悯之曰:“犬之报恩,甚于人,人不知恩,岂如犬乎!”即命具棺椁衣衾葬之,今纪南有义犬葬,高十余丈。

太兴中,吴民华隆,养一快犬,号的尾,常将自随。

隆后至江边伐荻,为大蛇盘绕,犬奋咋蛇,蛇死。

隆僵仆无知,犬彷徨涕泣,走还舟,复反草中。

徒伴怪之,随往,见隆闷绝。

将归家。

犬为不食。

比隆复苏,始食。

隆愈爱惜,同于亲戚。

庐陵太守太原庞企,字子及,自言其远祖,不知几何世也,坐事系狱,而非其罪,不堪拷掠,自诬服之,及狱将上,有蝼咕虫行其左右,乃谓之曰:“使尔有神,能活我死,不当善乎。”

因投饭与之。

蝼咕食饭尽,去,顷复来,形体稍大。

意每异之,乃复与食。

如此去来,至数十日间,其大如豚。

及竟报,当行刑,蝼咕夜掘壁根为大孔,乃破械,从之出。

去久,时遇赦,得活。

于是庞氏世世常以四节祠祀之于都衢处。

后世稍怠,不能复特为馔,乃投祭祀之余以祀之,至今犹然。

临川东兴有人入山,得猿子,便将归,猿母自后逐至家。

此人缚猿子于庭中树上以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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