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书(姚思廉 · 二十四史)第5页
废主弃常,自绝宗庙。
穷凶极悖,书契未有。
征赋不一,苛酷滋章。
缇绣土木,菽粟犬马,征发闾左,以充缮筑。
流离寒暑,继以疫疬,转死沟渠,曾莫救恤,朽肉枯骸,乌鸢是厌。
加以天灾人火,屡焚宫掖,官府台寺,尺椽无遗,悲甚《黍离》,痛兼《麦秀》。
遂使亿兆离心,疆徼侵弱,斯人何辜,离此涂炭!今明昏递运,大道公行,思治之氓,来苏兹日。
猥以寡薄,属当大宠,虽运距中兴,艰同草昧,思阐皇休,与之更始。
凡昏制、谬赋、淫刑、滥役,外可详检前源,悉皆除荡。
其主守散失,诸所损耗,精立科条,咸从原例。”
又曰:“永元之季,乾维落纽。
政实多门,有殊卫文之代;权移于下,事等曹恭之时。
遂使阉尹有翁媪之称,高安有法尧之旨。
鬻狱贩官,锢山护泽,开塞之机,奏成小丑。
直道正义,拥抑弥年,怀冤抱理,莫知谁诉。
奸吏因之,笔削自己。
岂直贾生流涕,许伯哭时而已哉!今理运惟新,政刑得所,矫革流弊,实在兹日。
可通检尚书众曹,东昏时诸诤讼失理及主者淹停不时施行者,精加讯辨,依事议奏。”
又下令,以义师临阵致命及疾病死亡者,并加葬敛,收恤遗孤。
又令曰:“硃爵之捷,逆徒送死者,特许家人殡葬;若无亲属,或有贫苦,二县长尉即为埋掩。
建康城内,不达天命,自取沦灭,亦同此科。”
二年正月,天子遣兼侍中席阐文、兼黄门侍郎乐法才慰劳京邑。
追赠高祖祖散骑常侍左光禄大夫,考侍中丞相。
高祖下令曰:“夫在上化下,草偃风从,世之浇淳,恒由此作。
自永元失德,书契未纪,穷凶极悖,焉可胜言。
既而皞室外构,倾宫内积,奇技异服,殚所未见。
上慢下暴,淫侈竞驰。
国命朝权,尽移近习。
贩官鬻爵,贿货公行。
并甲第康衢,渐台广室。
长袖低昂,等和戎之赐;珍羞百品,同伐冰之家。
愚民因之,浸以成俗。
骄艳竞爽,夸丽相高。
至乃市井之家,貂狐在御;工商之子,缇绣是袭。
日入之次,夜分未反,昧爽之朝,期之清旦。
圣明肇运,厉精惟始,虽曰缵戎,殆同创革。
且淫费之后,继以兴师,巨桥、鹿台,凋罄不一。
孤忝荷大宠,务在澄清,思所以仰述皇朝大帛之旨,俯厉微躬鹿裘之义,解而更张,斫雕为朴。
自非可以奉粢盛,修绂冕,习礼乐之容,缮甲兵之备,此外众费,一皆禁绝。
御府中署,量宜罢省。
掖庭备御妾之数,大予绝郑卫之音。
其中有可以率先卿士,准的适剖潮∫拢胱怨率肌
加群才并轨,九官咸事,若能人务退食,竞存约己,移风易俗,庶期月有成。
昔毛玠在朝,士大夫不敢靡衣偷食。
魏武叹曰:“孤之法不如毛尚书。”
孤虽德谢往贤,任重先达,实望多士得其此心。
外可详为条格。”
戊戌,宣德皇后临朝,入居内殿。
拜帝大司马,解承制,百僚致敬如前。
诏进高祖都督中外诸军事,剑履上殿,入朝不趋,赞拜不名。
加前后部羽葆鼓吹。
置左右长史、司马、从事中郎、掾、属各四人,并依旧辟士,余并如故。
诏曰:夫日月丽天,高明所以表德;山岳题地,柔博所以成功。
故能庶物出而资始,河海振而不泄。
二象贞观,代之者人。
是以七辅、四叔,致无为于轩、昊;韦、彭、齐、晋,靖衰乱于殷、周。
大司马攸纵自天,体兹齐圣,文洽九功,武苞七德。
钦惟厥始,徽猷早树,诚著艰难,功参帷幙。
锡赋开壤,式表厥庸。
建武升历,边隙屡启,公释书辍讲,经营四方。
司、豫悬切,樊、汉危殆,覆强寇于沔滨,僵胡马于邓汭。
永元肇号,难结群丑,专威擅虐,毒被含灵,溥天惴惴,命悬晷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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