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花缘(清代长篇小说)第21页
更可怪者,其肴不辨味之好丑,惟以价贵的为尊。
因燕窝价贵,一肴可抵十肴之费,故宴会必出此物为首。
既不恶其形似粉条,亦不厌其味同嚼蜡。
及至食毕,客人只算吃了一碗粉条子,又算喝了半碗鸡汤,而主人只觉客人满嘴吃的都是‘元丝课’。
岂不可笑?至主人待客,偶以盛馔一二品,略为多费,亦所不免,然惟美味则可。
若主人花钱而客人嚼蜡,这等浪费,未免令人不解。
敝地此物甚多,其价甚贱,贫者以此代粮,不知可以为菜。
向来市中交易,每谷一升,可换燕窝一担。
庶民因其淡而无味,不及米谷之香,吃者甚少;惟贫家每多屯积,以备荒年。
不意贵处尊为众肴之首。
可见口之于味,竟有不同嗜者。
盂子云:“鱼我所欲,熊掌亦我所欲。
‘鱼则取其味鲜,熊掌取其肥美。
今贵处以燕窝为美,不知何所取义,若取其味谈,何如嚼蜡?如取其滋补,宴会非滋补之时,况荤腥满腹,些须燕窝,岂能补人?如谓希图好看,可以夸富,何不即以元宝放在莱中?——其实燕窝纵贵,又安能以此夸富?这总怪世人眼界过浅,把他过于尊重,以致相沿竟为众肴之首,而并有主人亲上此莱者。
此在贵处固为敬客之道,荐在敝地观之,竟是捧了一碗粉条子上来,岂不肉麻可笑?幸而贵处倭瓜甚贱,倘竟贵于诺菜,自必以他为首。
到了宴会,主人恭恭敬敬捧一碗倭瓜上来,能不令人喷饭?若不论菜之好丑,亦不辨其有味无味,竞取价贵的为尊,久而久之,一经宴会,无可卖弄,势必煎炒真珠,烹调美玉,或煮黄金或煨白银,以为首菜了。
当日天朝士大夫曾作’五簋论‘一篇,戒世俗宴会不可过奢,莱以五样为度,故曰‘五簋’。
其中所言,不丰不俭,酌乎其中,可为千古定论,后世最宜效法。
敝处至今敬谨遵守。
无如流传不广。
倘惜福君子,将‘五簋论‘刊刻流传,并于乡党中不时劝诫,宴会不致奢华,居家饮食自亦节俭,一归纯朴,何患家室不能充足。
此话虽近迂拙,不合时宜,后之君子,岂无采取?“吴之祥道:“吾闻贵地有三姑六婆,一经招引入门,妇女无知,往往为其所害,或哄骗银钱,或拐带衣物。
及至妇女察知其恶,惟恐声张家长得知,莫不忍气吞声,为之容隐。
此皆事之小者。
最可旧的,来往既熟,彼此亲密,若辈必于此中设法,生出奸情一事。
以为两处起发银钱地步。
怂恿之初,或以美酒迷乱其性,或以淫词摇荡其心,一俟言语可入,非夸某人豪富无比,即赞某人美貌无双。
诸如哄骗上庙,引诱朝山,其法种种不一。
总之,若辈一经用了手脚,随你三贞九烈,玉洁冰清,亦不能跳出圈外。
甚至以男作女,暗中奸骗,百般淫秽,更不堪言。
良家妇女因此失身的不知凡几。
幸而其事不破,败坏门风,吃亏已属不小;设或败露,名节尽丧,丑声外杨,而家长如同聋聩,仍在梦中。
此固由于妇女无知所致,但家长不能预为防范,预为开导,以致‘绿头巾’戴在顶上,亦由自取,归咎何人?小子闻《礼经》有云:”内言不出于捆,外言不入于捆。
‘古人于妇女之言,尚且如此谨慎,况三姑六婆,里外搬弄是非,何能不生事端?至于出头露面,上庙朝山,其中暖昧不明,更不可问。
倘明哲君子,洞察其奸,于家中妇女不时正言规劝,以三姑六婆视为寇仇,诸事预为防范,毋许入门,他又何所施其伎俩?再闻贵处向有’后母‘之称,此等人待前妻儿女莫不视为祸根,百般荼毒,或以苦役致使劳顿,或以疾病故令缠绵,或任听饥寒,或时常打骂。
种种磨折,苦不堪言。
其父纵能爱护,安有后眼?此种情形,实为儿女第一黑暗地狱。
——贫寒之家,其苦尤甚。
至富贵家,虽有乳母亲族照管,不能过于磨折,一经生有儿女,希冀独吞家财,莫不铺谋设计,枕边谗言,或诬其女不听教训,或诬其儿忤逆晚娘,或诬好吃懒做,或诬胡作非为,甚至诬男近于偷盗,诬女事涉奸淫,种种陷害。
此等弱女幼儿,从何分辨?一任拷打,无非哀号,因此磨折而死或忧忿而亡。
历来命丧后母者,岂能胜计!无如其父始而保护婴儿,亦知防范;继而谗言入耳,即身不由己,久之染了后母习气,不但不能保护,并且自己渐渐亦施毒手。
是后母之外,又添‘后父’。
里外夹攻,百般凌辱。
以致‘枉死城’中,不知添了若干小鬼。
此皆耳软心活,只重夫妇之情,罔顾父子之恩。
请看大舜捐阶焚廪,闵子冬月卢衣,申生遭谤,伯奇负冤,千古之下,一经谈起,莫不心伤。
处此境者,视此前车之鉴,仍不加意留神,岂不可悲!“吴之和道:“吾闻尊处向有妇女缠足之说。
始缠之时,其女百般痛苦,抚足哀号,甚至皮腐肉败,鲜血淋漓。
当此之际,夜不成寐,食不下咽,种种疾病,由此而生。
小子以为此女或有不肖,其母不忍置之于死,故以此法治之。
谁知系为美观而设,若不如此,即不为美!试问鼻大者削之使小,额高者削之使平,人必谓为残废之人,何以两足残缺,步履艰难,却又为美?即如西子、王嫱,皆绝世佳人,彼时又何尝将其两足削去一半?况细推其由,与造淫具何异?此圣人之所必诛,贤者之所不取,恨世之君子,尽绝其习,此风自可渐息。
又闻贵处世俗,于风鉴卜筮外,有算命合婚之说。
至境界不顺,希冀运转时来,偶一推算,此亦人情之常,即使推算不准,亦属无妨。
婚姻一事,关系男女终身,理宜慎重,岂可草草。
既要联姻,如果品行纯正,年貌相当,门第相对,即属绝好良姻,何必再去推算?左氏云:“卜以决疑,不疑何卜。”
若谓必须推算,方可联姻,当日河上公、陶宏景未立命格之先,又将如何?命书岂可做得定准?那推算之人,又安能保其一无错误?尤可笑的,俗传女命北以属羊为劣,南以属虎为凶。
其说不知何意?至今相沿,殊不可解。
人值未年而生,何至比之于羊?寅年而生又何至竟变为虎?——且世间惧内之人,未必皆系属虎之妇,况鼠好偷窃,蛇最阴毒,那属鼠、属蛇的,岂皆偷窃、阴毒之辈?龙为四灵之一,自然莫贵于此,岂辰年所生,都是贵命?此皆愚民无知,造此谬论,往往读书人亦染此风,殊为可笑。
总之,婚姻一事,若不论门第相对,不管年貌相当,惟以合婚为准,势必将就勉强从事,虽有极美良姻,亦必当面错过,以致日后儿女抱恨终身,追悔无及。
为人父母的,倘能洞察合婚之谬,惟以品行、年貌、门第为重,至于富贵寿考,亦惟听之天命,即日后别有不虞,此心亦可对住儿女,儿女似亦无怨了。
“吴之祥道:“小子向闻贵地世俗最尚奢华,即如嫁娶、殡葬、饮食、衣服以及居家用度,莫不失之过侈。
此在富贵家不知惜福,妄自浪费,已属造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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