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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五代史(二十四史之一)第45页

高祖即位,拜左骁卫大将军。

高祖幸汴州,以为东都留守。

张从宾反,攻河南,见杀,时年十九,赠太傅。

天福七年正月,加赠太尉,追封寿王。

出帝天福八年五月,加赠太师。

皆无子。

○子重睿

重睿为人貌类高祖。

高祖卧疾,宰相冯道入见卧内,重睿尚幼,高祖呼出使拜道于前,因以宦者抱持寘道怀中,高祖虽不言,左右皆知其以重睿托道也。

高祖崩,晋大臣以国家多事,议立长君,而景延广已阴许立出帝,重睿遂不得立。

出帝以重睿为检校太保、开封尹,以左散骑常侍边蔚权知开封府事。

开运二年五月,拜重睿雄武军节度使,岁余,徙镇忠武,皆不之镇。

契丹灭晋,重睿从出帝北迁,后不知其所终。

○子重杲

陈王重杲,高祖幼子也。

小字冯六,未名而卒,赠太傅,追封陈王,赐名重杲。

出帝天福八年五月,加赠太师。

○孙延煦 延宝

延煦、延宝,高祖诸孙也,出帝以为子。

开运二年秋,以延煦为郑州刺史。

延煦少,不能视事,以一宦者从之,又选尚书郎路航参知州事。

宦者遂专政事,每诟辱航,出帝召航还。

已而徙延煦齐州防御使。

三年,拜镇宁军节度使。

是时,河北用兵,天下旱蝗,民饿死者百万计,而诸镇争为聚敛,赵在礼所积钜万,为诸侯王最。

出帝利其赀,乃以延煦娶在礼女,在礼献绢三千匹,前后所献不可胜数。

三年五月,遣宗正卿石光赞以聘币一百五十床迎于其第,出帝宴在礼万岁殿,所以赐予甚厚,君臣穷极奢侈,时人以为荣。

在礼谓人曰:“吾此一婚,其费十万。”

十一月,徙延煦镇保义。

自延煦为齐州防御使,而延宝代为郑州刺史。

及契丹灭晋,出帝与太后遣延煦、延宝赍降表、玉玺、金印以归契丹,而延宝时亦为威信军节度使矣。

契丹得玺,以为制作非工,与前史所传者异,命延煦等还报求真玺。

出帝以状答曰:“顷潞王从珂自焚于洛阳,玉玺不知所在,疑已焚之。

先帝受命,命玉工制此玺,在位群臣皆知之。”

乃已。

后延煦等从出帝北迁,不知其所终。

呜呼!古之不幸无子,而以其同宗之子为后者,圣人许之,著之《礼》经而不讳也。

而后世闾阎鄙俚之人则讳之,讳则不胜其欺与伪也。

故其苟偷窃取婴孩襁褓,讳其父母,而自欺以为我生之子,曰:“不如此,则不能得其一志尽爱于我,而其心必二也。”

而为其子者,亦自讳其所生,而绝其天性之亲,反视以为叔伯父,以此欺其九族,而乱其人鬼亲疏之属。

凡物生而有知,未有不爱其父母者。

使是子也,能忍而真绝其天性欤,曾禽兽之不若也。

使其不忍而外阳绝之,是大伪也。

夫闾阎鄙俚之人之虑于事者,亦已深矣!然而苟窃欺伪不可以为法者,小人之事也。

惟圣人则不然,以谓人道莫大于继绝,此万世之通制而天下之公行也,何必讳哉!所谓子者,未有不由父母而生者也,故为人后者,必有所生之父,有所后之父,此理之自然也,何必讳哉!其简易明白,不苟不窃,不欺不伪,可以为通制而公行者,圣人之法也。

又以谓为人之后者所承重,故加其服以斩。

而不绝其所生之亲者,天性之不可绝也,然而恩有屈于义,故降其服以期。

服,外物也,可以降,而父母之名不可改,故著于经曰:“为人后者,为其父母报。”

自三代以来,有天下国家者莫不用之,而晋氏不用也。

出帝之于敬儒,绝其父道,臣而爵之,非特以其义不当立,不得已而绝之,盖亦习见闾阎鄙俚之所为也。

五代,干戈贼乱之世也,礼乐崩坏,三纲五常之道绝,而先王之制度文章扫地而尽于是矣!如寒食野祭而焚纸钱,天子而为闾阎鄙俚之事者多矣!而晋氏起于夷狄,以篡逆而得天下,高祖以耶律德光为父,而出帝于德光则以为祖而称孙,于其所生父则臣而名之,是岂可以人理责哉!

********汉家人传第六

○高祖皇后李氏

高祖皇后李氏,晋阳人也,其父为农。

高祖少为军卒,牧马晋阳,夜入其家劫取之。

高祖已贵,封魏国夫人,生隐帝。

开运四年,高祖起兵太原,赏军士,帑藏不足充,欲敛于民。

后谏曰:“方今起事,号为义兵,民未知惠而先夺其财,殆非新天子所以救民之意也。

今后宫所有,请悉出之,虽其不足,士亦不以为怨也。”

高祖为改容谢之。

高祖即位,立为皇后。

高祖崩,隐帝册尊为皇太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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