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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三桂演义(明清两周志演义)第19页

今日获罪,实原于此,大人当鉴谅之。”

钱龙锡道:“我以汝本属同年,稍可原谅,当为汝留个地步。

但汝罪已大,势所不能。

汝自谓认真筹边,何以敌人频来窥伺,反不若文龙在日?汝言实说不去。”

袁崇焕道:“此或是袁某不才。

但朝廷若不见疑,假以时日,资以军粮,当不至于此。”

钱龙锡道:“汝今还望复任耶?”崇焕见龙锡苦苦驳诘,不留个余地,至是不欲再辩,惟摇首长叹。

钱龙锡便以往复问答之词详奏崇祯帝,并加以罪责之言,其狱遂定。

袁崇焕遂不能免。

原来钱龙锡当时诸事,多不满于舆论,一来疑崇焕罪在不赦,二来又欲证成此狱以博回直声,故讯审时象与崇焕对质一般,只有诘驳,并无回护。

即与三法司复奏时,亦只有加多,并无减少。

崇祯帝览奏大怒,遂定崇焕死罪,并追恤毛文龙。

但崇焕杀文龙一事,虽不谅时势,行之太过,惜当日亦非应杀崇焕之时。

可怜崇焕以一员大将,竟及于难。

当洪承畴替袁崇焕说项时,崇祯帝本有转意,及洪承畴赴蓟辽总督本任之后,董其昌又去,已无人奥援。

及发三法司勘问,崇焕仍侃侃直言,指陈辽事,并诘文龙应杀之罪共二十款。

时大学士钱龙锡监审,却责崇焕道:“汝诘文龙二十款罪状,皆昔日言官弹劾文龙之言耳。

有无实据,汝当直言,不宜闪烁。”

袁崇焕道:“毛文龙掳禁商人,屠杀辽民,某到蓟辽后皆详查有据,然后杀之。

故文龙被杀之日,人人称快。”

钱龙锡道:“他掳禁商人,屠戮辽民,事或有之。

但须计被掳的商贾、被戮的辽民是否有罪。

若果有罪,是文龙掳之杀之,未尝非法也。”

袁崇焕道:“文龙被杀之时人人称快,可见多是无辜受害者,亦不问而知。”

龙锡又道:“既是人人称快,何以五总兵皆闻风逃遁?今日边将又联名劾汝,究属何故?”崇焕至此语塞。

既而夏道:“若辈皆毛文龙死党耳。”

钱龙锡道:“便是多人党于文龙,亦见文龙能得众心。

汝当日必谋杀之,得毋与文龙有仇乎?”袁崇焕道:“并无私仇。

某既杀文龙且为致祭,有仇者固如是耶?”钱龙锡道:“此亦假仁假义,欲示其不得已之心以服众人耳。

然则,以文龙不胜边帅之任乎?”崇焕道:“某不计其他,但文龙有罪,某故不能以私意恕之也。”

钱龙锡道:“汝仍多强辩。

我且问汝,汝既杀文龙,何以不奏请派员接守皮岛。”

袁崇焕道:“某以为不必置帅,某直可以兼理之,故为国家节省糜费,非他意也。”

钱龙锡道:“汝云可以兼理之,何以今日频频告警?可见汝当日只存一争权之心,致误国计,汝罪大矣。”

袁崇焕道:“某昔日并无争权之心,今以敌患深,故频闻告警。

然某以只手撑持,年来劳尽心力,可以告无罪矣。”

钱龙锡道:“勤不能补过,如之奈何?我还问汝,文龙在日防兵较多,惟饷源未缺。

今日防兵较少,又得数省协助,乃军饷犹常常缺乏,使士卒咸有怨言,此又何故?”崇焕道:“某待军人,粮草务求丰足,与当日文龙办法不同。

且虽得数省协助,惟所助无多,又每缓不济急,是以如此。

总之,某不能象文龙,克掠商人以充军饷。

故粮道不免支绌,实此故耳。”

钱龙锡道:“勿论文龙未必无故克掠商人,但就汝所言,既为凑充军饷起见,是文龙未尝为私,何致加以死刑?总之,汝杀文龙实属太过。

且文龙既死,汝若能治辽安堵,犹可言也,今辽事日棘,汝有何说?”袁崇焕见钱龙锡苦苦诘驳,自知难免,亦不愿再讲。

及大狱既定,祟焕既死,京中多为称冤。

后人有诗赞道:当年岭表产英奇,大厦凭他一木支。

剑佩上方寒悍将,麾扬边外奋雄师。

胸中块垒难容物,眼底人才合让谁。

若使天教遗一老,山河那得付双儿。

自袁崇焕既杀,边帅倒不免畏惧。

以崇焕之死无人挽救,故苟无内援,多不愿出任疆吏。

及洪承畴既抵蓟辽总督之任,一来自以形势未熟,仍以辽边旧将为辅助,如祖大寿、祖大乐等皆委以重镇;二来因当辽事日亟,多有不敢出关,除了旧将,亦无能员可用,惟有勉励旧将,竭力筹边。

只是军人久戍边地,日久疲玩,难资得力,故敌人益加窥伺,边患愈深。

又因饷项奇绌,凡附近蓟辽各省,皆重征烦敛,以济辽饷,因此民生日困,咸有怨言。

偏又事有凑巧,当时大河南北各省连年荒旱,饥馑荐至,民不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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