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书(梁沈约 · 二十四史)第105页
元嘉十九年、二十年,东诸郡大水。
元嘉二十九年五月,京邑大水。
孝武帝孝建元年八月,会稽大水,平地八尺。
后二年,虏寇青、冀州,遣羽林军卒讨伐。
孝武帝大明元年五月,吴兴、义兴大水。
大明四年八月,雍州大水。
大明四年,南徐、南兗州大水。
后废帝元徽元年六月,寿阳大水。
顺帝升明元年七月,雍州大水,甚于关羽樊城时。
升明二年二月,于潜翼异山一夕五十二处水出,流漂居民。
七月丙午朔,涛水入石头,居民皆漂没。
恆寒:
庶征之恆寒,刘歆以为“大雨雪、及未当雨雪而雨雪、及大雨雹、陨霜杀菽草,皆常寒之罚也”。
京房《易传》曰:“有德遭险,兹谓逆命。
厥异寒。
诛罚过深,当燠而寒,尽六日,亦为雹。
害正不诛,兹谓养贼。
寒七十二日,杀飞禽。
道人始去,兹谓伤。
其寒物无霜而死,涌水出。
战不量敌,兹谓辱命。
其寒虽雨物不茂。”
吴孙权嘉禾三年九月朔,陨霜伤谷。
按刘向说:“诛罚不由君出,在臣下之象也”。
是时校事吕壹专作威福,与汉元帝时石显用事陨霜同应。
班固书九月二日,陈寿言朔,皆明未可以伤谷也。
壹后亦伏诛。
京房《易传》曰:“兴兵妄诛,兹谓亡法。
厥灾霜,夏杀五谷,冬杀麦。
诛不原情,兹谓不仁。
其霜夏先大雷风,冬先雨,乃陨霜,有芒角。
贤圣遭害,其霜附木不下地。
佞人依刑,兹谓私贼。
其霜在草根土隙间。
不教而诛,兹谓虐。
其霜反在草下。”
嘉禾四年七月,雨雹,又陨霜。
案刘向说:“雹者阴胁阳”。
是时吕壹作威用事,诋毁重臣,排陷无辜。
自太子登以下,咸患毒之,而壹反获封侯宠异。
与《春秋》公子遂专任,雨雹同应也。
汉安帝信谗,多杀无辜,亦雨雹。
董仲舒曰“凡雹皆为有所胁,行专一之政”故也。
吴孙权赤乌四年正月,大雪,平地深三尺,鸟兽死者太半。
是年夏,全琮等四将军攻略淮南、襄阳,战死者千余人。
其后权以谗邪,数责让陆议,议愤恚致卒。
与汉景、武大雪同事也。
赤乌十一年四月,雨雹。
是时权听谗,将危太子。
其后硃据、屈晃以迕意黜辱,陈象以忠谏族诛,而太子终废。
此有德遭险,诛罚过深之应也。
晋武帝泰始六年冬,大雪。
泰始七年十二月,大雪。
明年。
有步阐、杨肇之败,死伤甚众。
泰始九年四月辛未,陨霜。
是时贾充亲党比周用事。
与鲁定公、汉元帝时陨霜同应也。
晋武帝咸宁三年八月,平原、安平、上党、秦郡霜害三豆。
咸宁三年八月,河间暴风寒冰,郡国五陨霜伤谷。
是后大举征吴,马隆又帅精勇讨凉州。
咸宁五年五月丁亥,钜鹿、魏郡雨雹伤禾、麦;辛卯,雁门雨雹伤秋稼#咸宁五年六月庚戌,汲郡、广平、陈留、荥阳雨雹;丙辰,又雨雹,损伤秋麦千三百余顷,坏屋百三十余间;癸亥,安定雨雹;七月丙申,魏郡又雨雹;闰月壬子,新兴又雨雹;八月庚子,河东、弘农又雨雹,兼伤秋稼三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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