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书(梁沈约 · 二十四史)第154页
抚影穷号,泣望西路。
益州刺史陋始以四月二十九日达巴东,顿白帝,以俟庙略。
可乘之机宜践,投袂之会屡愆。
臣虽效死寇庭,而理绝救援,是以束骸载驰,诉冤象魏。
昔宋害申丹,楚庄有遗履之愤,况忘家殉国,鲜有臣门,节冠风霜,人所矜悼。
伍员不亏君义,而申包不忘国艰,俟会伫锋,因时乃发。
今臣庸逾在昔,未蒙宵迈之旗,是以仰辰极以希照,眷西土以洒泪也。
公私怀耻,仰望洪恩,岂宜遂享名器,比肩人伍。
求情既所不容,即实又非所继,但以方仗威灵,要须综摄,乞解金紫宠私之荣,赐以鹰扬折冲之号。
臣之于国,理无虚请。
自臣涉道,情虑荒越,疹毒交缠,常虑性命陨越,要当躬先士卒,身驰贼庭,手斩凶丑,以摅莫大之衅。
然后就死之日,即化如归,阖门灵爽,岂不谢先帝于玄宫。”
高祖哀其情事,乃命冠军将军刘敬宣率文处茂、时延祖诸军伐蜀。
军次黄虎,无功而退。
谯纵由此送修之父、伯及中表丧,口累并得俱还。
卢循逼京邑,修之服未除,起为辅国将军,寻加宣城内史,戍姑孰。
为循党阮赐所攻,击破之。
循走,刘毅还姑孰,修之领毅后军司马,坐长置吏僮,免将军、内史官。
毅西镇江陵,以为卫军司马、辅国将军、南郡太守。
修之虽为毅将佐,而深自结高祖。
高祖讨毅,先遣王镇恶袭江陵,修之与咨议参军任集之等并力战,高祖宥之。
时遣硃龄石伐蜀,修之固求行,高祖虑修之至蜀,必多所诛残,士人既与毛氏有嫌,亦当以死自固,故不许。
还都,除黄门侍郎,复为右卫将军。
修之不信鬼神,所至必焚除房庙。
时蒋山庙中有佳牛好马,修之并夺取之。
高祖讨司马休之,以为咨议参军、冠军将军、领南郡相。
高祖将伐羌,先遣修之复芍陂,起田数千顷。
及至彭城,又使营立府舍,转相国右司马,将军如故。
时洛阳已平,即本号为河南、河内二郡太守,行西州事,戍洛阳,修治城垒。
高祖既至,案行善之,赐衣服玩好,当时计直二千万。
先是,刘敬宣女嫁,高祖赐钱三百万,杂彩千匹,时人并以为厚赐。
王镇恶死,修之代为安西司马,将军如故。
值桂阳公义真已发长安,为佛佛虏所邀,军败。
修之与义真相失,走将免矣。
始登一坂,坂甚高峻,右卫军人叛走,已上坂,尝为修之所罚者,以戟掷之,伤额,因坠坂,遂为佛佛所擒。
佛佛死,其子赫连昌为索虏托跋焘所获,修之并没。
初,修之在洛,敬事嵩高山寇道士,道士为焘所信敬,营护之,故得不死,迁于平城。
修之尝为羊羹,以荐虏尚书,尚书以为绝味,献之于焘;焘大喜,以修之为太官令。
稍被亲宠,遂为尚书、光禄大夫、南郡公,太官令、尚书如故。
其后硃修之没虏,亦为焘所宠。
修之相得甚欢。
修之问南国当权者为谁,硃修之答云:“殷景仁。”
修之笑曰:“吾昔在南,殷尚幼少,我得归罪之日,便应巾韝到门邪!”经年不忍问家消息,久之乃讯访,修之具答,并云:“贤子元矫,甚能自处,为时人所称。”
修之悲不得言,直视良久,乃长叹曰:“呜呼!”自此一不复及。
初,荒人去来,言修之劝诱焘侵边,并教焘以中国礼制,太祖甚疑责之。
修之后得还,具相申理,上意乃释。
修之在虏中,多畜妻妾,男女甚多。
元嘉二十三年,死于虏中,时年七十二。
元矫历宛陵、江乘、溧阳令。
傅弘之,字仲度,北地泥阳人。
傅氏旧属灵州,汉末郡境为虏所侵,失土寄寓冯翊,置泥阳、富平二县,灵州废不立,故傅氏还属泥阳。
晋武帝太康三年,复立灵州县,傅氏悉属灵州。
弘之高祖晋司徒祗,后封灵州公,不欲封本县,故祗一门还复泥阳。
曾祖暢,秘书丞,没胡,生子洪,晋穆帝永和中,胡乱得还。
洪生韶,梁州刺史,散骑常侍。
韶生弘之。
少倜傥有大志,为本州主簿,举秀才,不行。
桓玄将篡,新野人庾仄起兵于南阳,袭雍州刺史冯该,该走。
弘之时在江陵,与仄兄子彬谋杀荆州刺史桓石康,以荆州刺史应仄。
彬从弟宏知其谋,以告石康,石康收彬杀之,系弘之于狱。
桓玄以弘之非造谋,又白衣无兵众,原不罪。
义旗建,辅国将军道规以为参军、宁远将军、魏兴太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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