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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书(梁沈约 · 二十四史)第222页

朕当时狼狈,不暇自理,赖崇宪太后譬解百端,少蒙申亮,得免殃责。

景和狂主,丑毒横流,初诛宰辅,豺志方扇。

于建章宫召朕兄弟,逼酒使醉,公因酒势,遂肆苦言,云朕及休仁,与太宰亲数,往必清闲,赠贶丰厚。

朕当时惶骇,五内崩坠,于其语次,劣得小止。

往又经在寻阳长公主第,兄弟共集,忽中坐忿怒,厉色见指,以朕行止出入,每不能同,若得称心,规肆忿憾。

惟公此旨,蚤欲见灭,而天道爱善,朕获南面,不长恶逆,挫公毒心。

自大明积费,国弊民凋,加景和奢虐,府藏罄尽。

朕在位甫尔,恤义具瞻,仍值终阻蜂起,日耗万金,公卿庶民,倾产归献。

积受台奉,赀畜优广。

朕践阼之初,公请故太宰东传余钱,见入数百万,内不充养,外不助国,散赐谄谀,遍惠趋隶。

推心考行,事类斯比。

群小交构,遂生异图,籍籍之义,转盈民口。

公若地居衡寄,任专八柄,德育于民,勋高于物,势不自安,于事为可。

公既才均栎木,牵以曲全,因高无民,得守虚静,而坐作凶咎,自囗深衅。

由朕诚感无素,爰至于此,永寻多难,惋慨实深。

凡人所行,各有本志。

朕博爱尚仁,为日已久,尚能含仇恕罪,著于触事,岂容于公,不相隐忍。

但祸萌易渐,去恶宜疾,负荷之重,宁得坐观。

且蔓草难除,燎火须扑,狡扇之徒,宜时诛剪。

已诏司戮,肃正典刑。

公身居戚长,情礼兼至,准之常科,顾有恻怛,宜少申国宪,以吊不臧。

今以淮南、宣城、历阳三郡还立南豫州,降公为车骑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南豫州刺史,削邑千户,侍中、王如故。

出镇宣城,上遣腹心杨运长领兵防卫。

同党柳欣慰、徐虎兒、陈道明、宁敬之、闾丘邈之、樊平祖、孟敬祖并伏诛。

明年六月,上又令有司奏:“祎忿怼有怨言,请免官,削爵土,付宛陵县狱,依法穷治。”

不许。

乃遣大鸿胪持节,兼宗正为副奉诏责祎,逼令自杀,时年三十五,即葬宣城。

子充明,辅国将军、南彭城、东莞二郡太守。

废徙新安歙县。

后废帝即位,听还京邑。

顺帝升明二年卒,时年二十八,无子。

武昌王浑,字休渊,文帝第十子也。

元嘉二十四年,年九岁,封汝阴王,食邑二千户。

为后军将军,加散骑常侍。

索虏南寇,破汝阴郡,徙浑为武昌王。

少而凶戾,尝出石头,怨左右人,援防身刀斫之。

元凶弑立,以为中书令。

山陵夕,裸身露头,往散骑省戏,因弯弓射通直郎周朗,中其枕,以为笑乐。

世祖即位,授征虏将军、南彭城、东海二郡太守,出镇京口。

孝建元年,迁使持节、监雍、梁、南北秦四州、荆州之竟陵随二郡诸军事、宁蛮校尉、雍州刺史,将军如故。

浑至镇,与左右人作文檄,自号楚王,号年为永光元年,备置百官,以为戏笑。

长史王翼之得其手迹,封呈世祖。

上使有司奏免为庶人,下太常,绝其属籍,徙付始安郡。

上遣员外散骑侍郎戴明宝诘浑曰:“我与汝亲则同气,义则君臣,遣任西蕃,以同盘石,云何一旦反欲见图?文檄处分,事迹炳然,不忠不义,乃可至此。

岂唯天道助顺,逆志难充,如其凶图获逞,天下谁当相容?前事不远,足为鉴戒。

加以频岁衅难,非起外人,唯应相与厉精,以固七百。

汝忽复构此,良可悲惋。

国虽有典,我亦何忍极法,好自将养,以保松、乔之寿。”

逼令自杀,即葬襄阳,时年十七。

大明四年,听还葬母江太妃墓次。

太宗即位,追封为武昌县侯。

王翼之,字季弼,琅邪临沂人,晋黄门侍郎徽之孙也。

官至御史中丞,会稽太守,广州刺史。

谥曰肃子。

海陵王休茂,文帝第十四子也。

孝建二年,年十一,封海陵王,食邑二千户。

大明二年,以为使持节、都督雍、梁、南北秦四州、郢州之竟陵、随二郡诸军事、北中郎将、宁蛮校尉、雍州刺史。

进号左将军,增邑千户。

时司马庾深之行府事,休茂性急疾,欲自专,深之及主帅每禁之,常怀忿怒。

左右张伯超至所亲爱,多罪过,主帅常加呵责,伯超惧罪,谓休茂曰:“主帅密疏官罪过,欲以启闻,如此,恐无好。”

休茂曰:“为何计?”伯超曰:“唯当杀行事及主帅,且举兵自卫。

此去都数千里,纵大事不成,不失入虏中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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