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书(梁沈约 · 二十四史)第24页
朕临察九野,志深待旦,弗能使烂然成章,各如其节。
遂令炎精损河,阳偏不施,岁云不稔,咎实朕由。
大官供膳,宜从贬撤。
近道刑狱,当亲料省。
其王畿内及神州所统,可遣尚书与所在共详;畿外诸州,委之刺史。
并详省律令,思存利民。
其考谪贸袭,在大明七年以前,一切勿治;尤弊之家,开仓赈给。”
乙丑,立第十六皇子子孟为淮南王,第十八皇子子产为临贺王。
车驾幸建康秣陵县,讯狱囚。
九月巳卯,诏曰:“近炎精亢序,苗稼多伤。
今二麦未晚,甘泽频降,可下东境郡,勤课垦殖。
尤弊之家,量贷麦种。”
戊子,诏曰:“昔周王骥迹,实穷四溟;汉帝鸾轸,夙遍五岳。
皆所以上对幽灵,下理民土。
自天昌替驭,临宫创图,礼代夭郁,世贸兴毁。
皇家造宋,日月重光,璇玑得序,五星顺命,而戎车岁动,陈诗义阙。
朕聿含五光,奄一天下,思尽宝戒之规,以塞谋危之路。
当沿时省方,观察风俗。
外详考旧典,以副侧席之怀。”
庚寅,南徐州刺史新安王子鸾兼司徒。
乙未,车驾幸廷尉,讯狱囚。
丙申,立第十七皇子子嗣为东平王。
冬十月壬寅,太子冠,赐王公以下帛各有差。
戊申,车驾巡南豫州。
诏曰:“朕巡幸所经,先见百年者,及孤寡老疾,并赐粟帛。
狱系刑罪,并亲听讼。
其士庶或怨郁危滞,受抑吏司,或隐约洁立,负摈州里,皆听进朕前,面自陈诉。
若忠信孝义,力田殖谷,一介之能,一艺之美,悉加旌赏。
虽秋泽频降,而夏旱婴弊。
可即开行仓,并加赈赐。”
癸丑,行幸江宁县,讯狱囚。
车骑将军、扬州刺史豫章王子尚加开府仪同三司。
癸亥,卫将军、开府仪同三司东海王祎为司空,中军将军义阳王昶加开府仪同三司。
丙寅,诏曰:“赏庆刑威,奄国彝轨,黜幽升明,辟宇恆宪。
故采言聆风,式观侈质,贬爵加地,于是乎在。
今类帝宜社,亲巡江甸,因觐岳守,躬求民瘼。
思弘明试之典,以申考绩之义。
行幸所经,莅民之职,功宣于德,即加甄赏;若废务乱民,随愆议罚,主者详察以闻。”
己巳,车驾校猎于姑孰。
十一月丙子,曲赦南豫州殊死以下。
巡幸所经,详减今岁田租。
乙酉,诏遣祭晋大司马桓温、征西将军毛璩墓。
上于行所讯溧阳、永世、丹阳县囚。
癸巳,车驾习水军于梁山,有白爵二集华盖,有司奏改大明七年为神爵元年,诏不许。
乙未,原放行狱徒系。
东诸郡大狱,壬寅,遣使开仓贷恤,听受杂物当租。
十二月丙午,行幸历阳。
甲寅,大赦天下。
南豫州别署敕系长徒,一切原散。
其兵期考袭谪戍,悉停。
历阳郡女子百户牛酒;高年孤疾,赐帛十匹,蠲郡租十年。
己未,太宰江夏王义恭加尚书令。
于博望梁山立双阙。
癸亥,车驾至自历阳。
八年春正月甲戌,诏曰:“东境去岁不稔,宜广商货。
远近贩鬻米粟者,可停道中杂税。
其以仗自防,悉勿禁。”
癸未,安北将军、雍州刺史刘秀之卒。
戊子,以平南将军、湘州刺史建安王休仁为安南将军、江州刺史,晋安王子勋为镇军将军、雍州刺史,徐州刺史新安王子鸾为抚军将军,领司徒、刺史如故,辅国将军江夏王世子伯禽为湘州刺史。
二月辛丑,特进硃修之卒。
壬寅,诏曰:“去岁东境偏旱,田亩失收。
使命来者,多至乏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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