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书(梁沈约 · 二十四史)第212页
本欲仰移节盖,改临荆部,所以未具上闻者,欲待至止,面自咨申。
不图重关击柝,觐接莫由。
若使匡朝之诚,终蔽于圣察,袭远之举,近拥于郢都,则无以谢烈士之心,何用塞义夫之志,便不犯关陵汉,期一接奉。
若夫斩蛟陷石之卒,裂骼卷铁之将,烟腾飙迅,容或惊动左右,苟不获已,敢不先布下情。”
又曰:“下官位重分陕,富兼金穴,子弟胜衣,爵命已及,亲党辨菽,抽序便加,耳倦弦歌,口厌粱肉,布衣若此,复欲何求?岂不知俯眉苟安,保养余齿,何为不计百口,甘冒危难。
诚感历朝之遇,欲报之于皇家尔。
昧理之徒,谓下官怀无厌之愿,既贯诚于白日,不复明心于殿下。
若使天必丧道,忠节不立,政复阖门碎灭,百死无恨。
但高祖王业艰难,太祖劬劳日昃,卜世不尽七百之期,宗社已成他人之有。
家国之事,未审于圣心何如?”
攸之遣中兵参军公孙方平马步三千向武昌,太守臧涣弃郡投西阳太守王毓,奔于盆口,方平因据西阳。
建宁太守张谟率二守千人攻之,方平破走。
攸之攻郢城久不决,众心离沮。
升明二年正月十九日夜,刘攘兵烧营入降郢城,众于是离散,不可复制。
将晓,攸之斩刘天赐,率大众过江,至鲁山,诸军因此散走。
还向江陵,未百余里,闻城已为雍州刺史张敬兒所据,无所归,乃与第三子中书侍郎文和至华容界,为封人所斩送。
攸之初下,留元琰守江陵,张敬兒克城,元琰逃走。
第五子幼和、幼和弟灵和、元琰子法先、懿子囗囗、文和子法征、幼和子法茂,并为敬兒所禽,伏诛。
初,文和尚齐王女义兴宪公主,公主早薨,有二女,至是齐王迎还第内。
今皇帝即位,听攸之及诸子丧还葬墓。
攸之第二子懿,太子洗马,先攸之卒。
攸之弟登之,新安太守,去职在家,为吴兴太守沈文季所收斩。
登之弟雍之,鄱阳太守,先攸之卒。
诏以雍之孙僧照为义兴公主后。
雍之与攸之异生,诸弟中最和谨,尤见亲爱。
攸之性俭吝,子弟不得妄用财物,唯恣雍之所须,辄取斋中服饰,分与亲旧,以此为常。
雍之弟荣之,尚书库部郎,亦先攸之卒。
攸之晚好读书,手不释卷,《史》、《汉》事多所谙忆,常叹曰:“早知穷达有命,恨不十年读书。”
及攻郢城,夜遇风浪,米船沉没,仓曹参军崔灵凤女幼适柳世隆子,攸之正色谓曰:“当今军粮要急,而卿不以在意,将由与城内婚姻邪?”灵凤答曰:“乐广有言,下官岂以五男易一女。”
攸之欢然意解。
初,攸之招集才力之士,随郡人双泰真有干力,召不肯来。
后泰真至江陵卖买,有以告攸之者,攸之因留之,补队副,厚加料理。
泰真无停志,少日叛走,攸之遣二十人被甲追之,逐讨甚急。
泰真杀数人,余者不敢近。
欲过家将母去,事迫不获,单身走入蛮;追者既失之,录其母而去。
泰真既失母,乃出自归,攸之不罪,曰:“此孝子也。”
赐钱一万,转补队主,其矫情任算皆如此。
初,攸之贱时,与吴郡孙超之、全景文共乘小船出京都,三人共上引埭,有一人止而相之曰:“君三人皆当至方伯。”
攸之曰:“岂有三人俱有此相?”相者曰:“骨法如此,若有不验,便是相书误耳。”
其后攸之为郢、荆二州,超之广州,景文豫州刺史。
攸之初至郢州,有顺流之志。
府主簿宗俨之劝攻郢城,功曹臧寅以为:“攻守势异,非旬日所拔,若不时举,挫锐损威。
今顺流长驱,计日可捷,既倾根本,则郢城岂能自固。”
攸之不从,既败,诸将帅皆奔散,惟寅曰:“我委质事人,岂可苟免。
我之不负公,犹公之不负朝廷也。”
乃投水死。
寅,字士若,东莞莒人也。
先是,攸之在郢州,州从事辄与府录事鞭,攸之免从事官,而更鞭录事五十。
谓人曰:“州官鞭府职,诚非体要,由小人凌侮士大夫。”
仓曹参军事边荣为府录事所辱,攸之自为荣鞭杀录事。
攸之自江陵下,以荣为留府司马,守城。
张敬兒将至,人或说之使诣敬兒降,荣曰:“受沈公厚恩,共如此大事,一朝缓急,便改易本心,不能行也。”
城败,见敬兒,敬兒问曰:“边公何不早来?”荣曰:“沈公见留守城,而委城求活,所不忍也。
本不蕲生,何须见问。”
敬兒曰:“死何难得。”
命斩之,欢笑而去,容无异色。
泰山程邕之者,素依随荣,至是抱持荣曰:“与边公周游,不忍见边公前死,乞见杀。”
兵不得行戮,以告敬兒,敬兒曰:“求死甚易,何为不许。”
先杀邕之,然后及荣。
三军莫不垂泣,曰:“奈何一日杀二义士。”
比之臧洪及陈容。
荣,金城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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