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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书(梁沈约 · 二十四史)第110页

石勒亦寻渡淮,百姓死者十**。

晋愍帝建武元年,有豕生八足。

听不聪之罚也。

京房《易传》曰:“凡妖作,各象其类。

足多者,所任邪也。”

是后有刘隗之变。

晋成帝咸和六年六月,钱塘民家豭豕生两子,皆人面,如胡人状,其身犹豕。

京房《易妖》曰:“豕生人头豕身者,邑且乱亡。”

此豭豕而产,异之甚者也。

晋孝武帝太元十年四月,京都有豕,一头二身八足。

十三年,京都民家豕产子,一头二身八足。

并与建武同妖也。

是后宰相沈酗,不恤朝政,近习用事,渐乱国纲,至于大坏也。

黑眚黑祥:

晋孝怀帝永嘉五年十二月,黑气四塞。

近黑祥也。

宋文帝元嘉二十六年三月,幸京口。

有黑气暴起,占有兵。

明年,虏南寇至瓜步,饮马于江。

火沴水:

晋武帝太康五年六月,任城、鲁国池水皆赤如血。

案刘向说,近火沴水也。

听之不聪之罚也。

京房《易传》曰:“淫于色,贤人潜,国家危,厥异水流赤。”

晋穆帝升平三年二月,凉州城东池中有火;四年四月,姑臧泽水中又有火。

此火沴水之妖也。

明年,张天锡杀中护军张邕。

邕,执政臣也。

晋安帝元兴二年十月,钱塘临平湖水赤。

桓玄讽吴郡使言开除,以为己瑞。

俄而玄败。

志第二十四 五行五

志第二十五 州郡一

○扬州 南徐州 徐州 南兗州 兗州唐尧之世,置十有二牧,及禹平水土,更制九州,冀州尧都,土界广远,济、河为兗州,海、岱为青州,海、岱及淮为徐州,淮、海为扬州,荆及衡阳为荆州,荆、河为豫州,华阳、黑水为梁州,黑水、西河为雍州。

自虞至殷,无所改变。

周氏既有天下,以徐并青,以梁并雍,分冀州之地以为幽、并。

汉初又立徐、梁二州。

武帝攘却胡、越,开地斥境,南置交趾,北置朔方,改雍曰凉,改梁曰益,凡为十三州,而司隶部三辅、三河诸郡。

东京无复朔方,改交趾曰交州,凡十二州;司隶所部如故。

及三国鼎歭,吴得扬、荆、交三州,蜀得益州,魏氏犹得九焉。

吴又分交为广。

魏末平蜀,又分益为梁。

晋武帝太康元年,天下一统,凡十有六州。

后又分凉、雍为秦,分荆、扬为江,分益为宁,分幽为平,而为二十矣。

自夷狄乱华,司、冀、雍、凉、青、并、兗、豫、幽、平诸州一时沦没,遗民南渡,并侨置牧司,非旧土也。

江左又分荆为湘,或离或合,凡有扬、荆、湘、江、梁、益、交、广,其徐州则有过半,豫州唯得谯城而已。

及至宋世,分扬州为南徐,徐州为南兗,扬州之江西悉属豫州;分荆为雍,分荆、湘为郢,分荆为司,分广为越,分青为冀,分梁为南北秦。

太宗初,索虏南侵,青、冀、徐、兗及豫州淮西,并皆不守;自淮以北,化成虏庭。

于是于钟离置徐州,淮阴为北兗,而青、冀二州治赣榆之县。

今志大较以大明八年为正,其后分派,随事记列。

内史、侯、相,则以升明末为定焉。

地理参差,其详难举,实由名号骤易,境土屡分,或一郡一县,割成四五;四五之中,亟有离合,千回百改,巧历不算,寻校推求,未易精悉。

今以班固马彪二志、太康元康定户、王隐《地道》、晋世《起居》、《永初郡国》、何徐《州郡》及地理杂书,互相考覆。

且三国无志,事出帝纪,虽立郡时见,而置县不书。

今唯以《续汉郡国》校《太康地志》,参伍异同,用相征验。

自汉至宋,郡县无移改者,则注云“汉旧”,其有回徙,随源甄别。

若唯云“某无”者,则此前皆有也。

若不注置立,史阙也。

扬州刺史,前汉刺史未有所治它州同,后汉治历阳,魏、晋治寿春,晋平吴治建业。

成帝咸康四年,侨立魏郡别见,肥乡别见、元城汉旧县,晋属阳平二县,后省元城。

又侨立广川郡别见,领广川一县,宋初省为县,隶魏郡。

江左又立高阳别见、堂邑二郡别见,高阳领北新城别见、博陆博陆县,霍光所封,而二汉无,晋属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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