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书(梁沈约 · 二十四史)第110页
石勒亦寻渡淮,百姓死者十**。
晋愍帝建武元年,有豕生八足。
听不聪之罚也。
京房《易传》曰:“凡妖作,各象其类。
足多者,所任邪也。”
是后有刘隗之变。
晋成帝咸和六年六月,钱塘民家豭豕生两子,皆人面,如胡人状,其身犹豕。
京房《易妖》曰:“豕生人头豕身者,邑且乱亡。”
此豭豕而产,异之甚者也。
晋孝武帝太元十年四月,京都有豕,一头二身八足。
十三年,京都民家豕产子,一头二身八足。
并与建武同妖也。
是后宰相沈酗,不恤朝政,近习用事,渐乱国纲,至于大坏也。
黑眚黑祥:
晋孝怀帝永嘉五年十二月,黑气四塞。
近黑祥也。
宋文帝元嘉二十六年三月,幸京口。
有黑气暴起,占有兵。
明年,虏南寇至瓜步,饮马于江。
火沴水:
晋武帝太康五年六月,任城、鲁国池水皆赤如血。
案刘向说,近火沴水也。
听之不聪之罚也。
京房《易传》曰:“淫于色,贤人潜,国家危,厥异水流赤。”
晋穆帝升平三年二月,凉州城东池中有火;四年四月,姑臧泽水中又有火。
此火沴水之妖也。
明年,张天锡杀中护军张邕。
邕,执政臣也。
晋安帝元兴二年十月,钱塘临平湖水赤。
桓玄讽吴郡使言开除,以为己瑞。
俄而玄败。
志第二十四 五行五
志第二十五 州郡一
○扬州 南徐州 徐州 南兗州 兗州唐尧之世,置十有二牧,及禹平水土,更制九州,冀州尧都,土界广远,济、河为兗州,海、岱为青州,海、岱及淮为徐州,淮、海为扬州,荆及衡阳为荆州,荆、河为豫州,华阳、黑水为梁州,黑水、西河为雍州。
自虞至殷,无所改变。
周氏既有天下,以徐并青,以梁并雍,分冀州之地以为幽、并。
汉初又立徐、梁二州。
武帝攘却胡、越,开地斥境,南置交趾,北置朔方,改雍曰凉,改梁曰益,凡为十三州,而司隶部三辅、三河诸郡。
东京无复朔方,改交趾曰交州,凡十二州;司隶所部如故。
及三国鼎歭,吴得扬、荆、交三州,蜀得益州,魏氏犹得九焉。
吴又分交为广。
魏末平蜀,又分益为梁。
晋武帝太康元年,天下一统,凡十有六州。
后又分凉、雍为秦,分荆、扬为江,分益为宁,分幽为平,而为二十矣。
自夷狄乱华,司、冀、雍、凉、青、并、兗、豫、幽、平诸州一时沦没,遗民南渡,并侨置牧司,非旧土也。
江左又分荆为湘,或离或合,凡有扬、荆、湘、江、梁、益、交、广,其徐州则有过半,豫州唯得谯城而已。
及至宋世,分扬州为南徐,徐州为南兗,扬州之江西悉属豫州;分荆为雍,分荆、湘为郢,分荆为司,分广为越,分青为冀,分梁为南北秦。
太宗初,索虏南侵,青、冀、徐、兗及豫州淮西,并皆不守;自淮以北,化成虏庭。
于是于钟离置徐州,淮阴为北兗,而青、冀二州治赣榆之县。
今志大较以大明八年为正,其后分派,随事记列。
内史、侯、相,则以升明末为定焉。
地理参差,其详难举,实由名号骤易,境土屡分,或一郡一县,割成四五;四五之中,亟有离合,千回百改,巧历不算,寻校推求,未易精悉。
今以班固马彪二志、太康元康定户、王隐《地道》、晋世《起居》、《永初郡国》、何徐《州郡》及地理杂书,互相考覆。
且三国无志,事出帝纪,虽立郡时见,而置县不书。
今唯以《续汉郡国》校《太康地志》,参伍异同,用相征验。
自汉至宋,郡县无移改者,则注云“汉旧”,其有回徙,随源甄别。
若唯云“某无”者,则此前皆有也。
若不注置立,史阙也。
扬州刺史,前汉刺史未有所治它州同,后汉治历阳,魏、晋治寿春,晋平吴治建业。
成帝咸康四年,侨立魏郡别见,肥乡别见、元城汉旧县,晋属阳平二县,后省元城。
又侨立广川郡别见,领广川一县,宋初省为县,隶魏郡。
江左又立高阳别见、堂邑二郡别见,高阳领北新城别见、博陆博陆县,霍光所封,而二汉无,晋属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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