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书(梁沈约 · 二十四史)第169页
出为东阳太守,迁安陆王子绥后军长史、江夏内史,行郢州事。
征还,未拜,留为左民尚书。
顷之,转掌吏部。
时上方盛淫宴,虐侮群臣,自江夏王义恭以下,咸加秽辱,唯兴宗以方直见惮,不被侵媟。
尚书仆**师伯谓议曹郎王耽之曰:“蔡尚书常免昵戏,去人实远。”
耽之曰:“蔡豫章昔在相府,亦以方严不狎,武帝宴私之日,未尝相召,每至官赌,常在胜朋。
蔡尚书今日可谓能负荷矣。”
大明末,前废帝即位,兴宗告太宰江夏王义恭,应须策文。
义恭曰:“建立储副,本为今日,复安用此。”
兴宗曰:“累朝故事,莫不皆然。
近永初之末,营阳王即位,亦有文策,今在尚书,可检视也。”
不从。
兴宗时亲奉玺绶,嗣主容色自若,了无哀貌。
兴宗出谓亲故曰:“鲁昭在戚而有嘉容,终之以衅结大臣,昭子请死。
国家之祸,其在此乎。”
时义恭录尚书事,受遗辅政,阿衡幼主,而引身避事,政归近习。
越骑校尉戴法兴、中书舍人巢尚之专制朝权,威行近远。
兴宗职管九流,铨衡所寄,每至上朝,辄与令录以下,陈欲登贤进士之意,又箴规得失,博论朝政。
义恭素性恇桡,阿顺法兴,常虑失旨,闻兴宗言,辄战惧无计。
先是大明世,奢侈无度,多所造立,赋调烦严,徽役过苦。
至是发诏,悉皆削除,由此紫极殿南北驰道之属,皆被毁坏。
自孝建以来至大明末,凡诸制度,无或存者。
兴宗于都坐慨然谓颜师伯曰:“先帝虽非盛德主,要以道始终。
三年无改,古典所贵。
今殡宫始彻,山陵未远,而凡诸制度兴造,不论是非,一皆刊削。
虽复禅代,亦不至尔。
天下有识,当以此窥人。”
师伯不能用。
兴宗每陈选事,法兴、尚之等辄点定回换,仅有在者。
兴宗于朝堂谓义恭及师伯曰:“主上谅暗,不亲万机,而选举密事,多被删改,复非公笔,亦不知是何天子意。”
王景文、谢庄等迁授失序,兴宗又欲为美选。
时薛安都为散骑常侍、征虏将军、太子左率,殷常为中庶子。
兴宗先选安都为左卫将军,常侍如故;殷常为黄门,领校。
太宰嫌安都为多,欲单为左卫,兴宗曰:“率卫相去,唯阿之间。
且已失征虏,非乃超越,复夺常侍,顿为降贬。
若谓安都晚达微人,本宜裁抑,令名器不轻,宜有贯序。
谨依选体,非私安都。”
义恭曰:“若宫官宜加超授者,殷常便应侍中,那得为黄门而已。”
兴宗又曰:“中庶、侍中,相去实远。
且安都作率十年,殷恆中庶百日,今又领校,不为少也。”
使选令史颜祎之、薛庆先等往复论执,义恭然后署案。
既中旨以安都为右卫,加给事中,由是大忤义恭及法兴等,出兴宗吴郡太守。
固辞郡,执政愈怒,又转为新安王子鸾抚军司马、辅国将军、南东海太守,行南徐州事。
又不拜,苦求益州。
义恭于是大怒,上表曰:“臣闻慎节言语,《大易》有规,铨序九流,无取裁囗。
若乃结党连群,讥诉互起,街谈巷议,罔顾听闻,乃撤实宪制所宜禁经之巨蠹。
侍中秘书监臣彧自表父疾,必求侍养,圣旨矜体,特顺所陈,改授臣府元僚,兼带军郡。
虽臣驽劣,府任非轻,准之前人,不为屈后。
京郡本以为禄,不计户之少多,遇缺便用,无关高下。
抚军长史庄滞府累朝,每陈危苦,内职外守,称未堪依。
唯王球昔比,赐以优养,恩慈之厚,不近于薄。
前新除吴郡太守兴宗,前居选曹,多不平允,鸿渥含宥,恕其不闲,改任大都,宠均阿辅,仍苦请益州,雅违成命。
伏寻扬州刺史子尚、吴兴太守休若,并国之茂戚,鲁、卫攸在,犹牧守东山,竭诚抚莅,而辞择适情,起自庶族,逮佐北籓,尤无欣荷。
御史中丞永,昔岁余愆,从恩今授,光禄勋臣淹,虽曰代臣,累经降黜,后效未申,以何取进。
司徒左长史孔觊,前除右卫,寻徙今职,回换之宜,不为乃少。
窃外谈谓彧等咸为失分,又闻兴宗躬自怨怼,与尚书右仆射师伯疏,辞旨甚苦。
臣虽不见,所闻不虚。
臣以凡才,不应机务,谬自幸会,受任三朝,进无古人兴贤之美,退无在下献替之绩,致兹纷纭,伏增惭悚。
然此源不塞,此风弗变,将亏正道,尘秽盛猷。
伏顾圣德,赐垂览察。”
诏曰:“太宰表如此,省以怃然。
朕恭承洪绪,思弘盛烈,而在朝倰竞,驱扇成风,将何以式扬先德,克隆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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