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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书(梁沈约 · 二十四史)第20页

壬戌,林邑国遣使献方物。

是冬,索虏寇青州,刺史颜师伯频大破之。

三年春正月丁亥,割豫州梁郡属徐州。

己丑,以骠骑将军、领军将军柳元景为尚书令,尚书右仆射刘遵考为领军将军。

丙申,婆皇国遣使献方物。

二月乙卯,以扬州所统六郡为王畿。

以东扬州隶扬州。

时欲立司隶校尉,以元凶已立乃止。

抚军将军、扬州刺史西阳王子尚徙为扬州刺史。

甲子,复置廷尉监官。

荆州饥,三月甲申,原田租布各有差。

庚寅,以义兴太守垣阆为兗州刺史。

壬辰,中护军湘东王讳迁职,以中书令东海王祎为卫将军、护军将军。

癸巳,太宰江夏王义恭加中书监。

夏四月癸卯,上于华林园听讼。

丙午,以建宁太守苻仲子为宁州刺史。

乙卯,司空、南兗州刺史竟陵王诞有罪,贬爵;诞不受命,据广陵城反,杀兗州刺史垣阆。

以始兴公沈庆之为车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南兗州刺史讨诞。

甲子,上亲御六师,车驾出顿宣武堂。

司州刺史刘季之反叛,徐州刺史刘道隆讨斩之。

秋七月己巳,克广陵城,斩诞。

悉诛城内男丁,以女口为军赏;是日解严。

辛未,大赦天下。

尚方长徒、奚官奴婢老疾者原放。

孝子、顺孙、义夫、节妇,赐粟帛各有差。

王畿下贫之家,与近行顿所由,并蠲租一年。

丙子,以丹阳尹刘秀之为尚书右仆射。

丙戌,分淮南北复置二豫州。

以新除车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南兗州刺史沈庆之为司空,刺史如故。

戊子,以卫将军、护军将军东海王祎为南豫州刺史,卫将军如故。

江州刺史义阳王昶为护军将军,冠军将军桂阳王休范为江州刺史。

癸巳,以前左卫将军王玄谟为郢州刺史。

八月丙申,诏曰:“近北讨文武,于军亡没,或殒身矢石,或疠疾死亡,并尽勤王事,而敛槥卑薄。

可普更赙给,务令丰厚。”

己酉,以车骑长史庾深之为豫州刺史。

甲子,诏曰:“昔姬道方凝,刑法斯厝;汉德初明,犴圄用简。

良由上一其道,下淳其性。

今民浇俗薄,诚浅伪深,重以寡德,弗能心化。

故知方者鲜,趣辟实繁,向因巡览,见二尚方徒隶,婴金屦校,既有矜复。

加国庆民和,独隔凯泽,益以惭焉。

可详所原宥。”

九月己巳,诏曰:“夫五辟三刺,自古所难;巧法深文,在季弥甚。

故沿情察讼,鲁师致捷;市狱勿扰,汉史飞声。

廷尉远迩疑谳,平决攸归,而一蹈幽圄,动逾时岁。

民婴其困,吏容其私。

自今囚至辞具,并即以闻,朕当悉详断,庶无留狱。

若繁文滞劾,证逮遐广,必须亲察,以尽情状。

自后依旧听讼。”

壬辰,于玄武湖北立上林苑。

冬十月丁酉,诏曰:“古者荐鞠青坛,聿祈多庆,分茧玄郊,以供纯服。

来岁,可使六宫妃嫔修亲桑之礼。”

庚子,镇军将军、南徐州刺史刘延孙进号车骑将军。

戊申,河西国遣使献方物。

庚戌,以河西王大沮渠安周为征虏将军、凉州刺史。

十一月己巳,高丽国遣使献方物;肃慎国重译献楛矢、石砮;西域献舞马。

十二月戊午,上于华林园听讼。

辛酉,置谒者仆射官。

四年春正月辛未,四驾祠南郊。

甲戌,宕昌王奉表献方物。

乙亥,车驾躬耕藉田,大赦天下。

尚方徒系及逋租宿债,大明元年以前,一皆原除。

力田之民,随才叙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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