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书(梁沈约 · 二十四史)第20页
壬戌,林邑国遣使献方物。
是冬,索虏寇青州,刺史颜师伯频大破之。
三年春正月丁亥,割豫州梁郡属徐州。
己丑,以骠骑将军、领军将军柳元景为尚书令,尚书右仆射刘遵考为领军将军。
丙申,婆皇国遣使献方物。
二月乙卯,以扬州所统六郡为王畿。
以东扬州隶扬州。
时欲立司隶校尉,以元凶已立乃止。
抚军将军、扬州刺史西阳王子尚徙为扬州刺史。
甲子,复置廷尉监官。
荆州饥,三月甲申,原田租布各有差。
庚寅,以义兴太守垣阆为兗州刺史。
壬辰,中护军湘东王讳迁职,以中书令东海王祎为卫将军、护军将军。
癸巳,太宰江夏王义恭加中书监。
夏四月癸卯,上于华林园听讼。
丙午,以建宁太守苻仲子为宁州刺史。
乙卯,司空、南兗州刺史竟陵王诞有罪,贬爵;诞不受命,据广陵城反,杀兗州刺史垣阆。
以始兴公沈庆之为车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南兗州刺史讨诞。
甲子,上亲御六师,车驾出顿宣武堂。
司州刺史刘季之反叛,徐州刺史刘道隆讨斩之。
秋七月己巳,克广陵城,斩诞。
悉诛城内男丁,以女口为军赏;是日解严。
辛未,大赦天下。
尚方长徒、奚官奴婢老疾者原放。
孝子、顺孙、义夫、节妇,赐粟帛各有差。
王畿下贫之家,与近行顿所由,并蠲租一年。
丙子,以丹阳尹刘秀之为尚书右仆射。
丙戌,分淮南北复置二豫州。
以新除车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南兗州刺史沈庆之为司空,刺史如故。
戊子,以卫将军、护军将军东海王祎为南豫州刺史,卫将军如故。
江州刺史义阳王昶为护军将军,冠军将军桂阳王休范为江州刺史。
癸巳,以前左卫将军王玄谟为郢州刺史。
八月丙申,诏曰:“近北讨文武,于军亡没,或殒身矢石,或疠疾死亡,并尽勤王事,而敛槥卑薄。
可普更赙给,务令丰厚。”
己酉,以车骑长史庾深之为豫州刺史。
甲子,诏曰:“昔姬道方凝,刑法斯厝;汉德初明,犴圄用简。
良由上一其道,下淳其性。
今民浇俗薄,诚浅伪深,重以寡德,弗能心化。
故知方者鲜,趣辟实繁,向因巡览,见二尚方徒隶,婴金屦校,既有矜复。
加国庆民和,独隔凯泽,益以惭焉。
可详所原宥。”
九月己巳,诏曰:“夫五辟三刺,自古所难;巧法深文,在季弥甚。
故沿情察讼,鲁师致捷;市狱勿扰,汉史飞声。
廷尉远迩疑谳,平决攸归,而一蹈幽圄,动逾时岁。
民婴其困,吏容其私。
自今囚至辞具,并即以闻,朕当悉详断,庶无留狱。
若繁文滞劾,证逮遐广,必须亲察,以尽情状。
自后依旧听讼。”
壬辰,于玄武湖北立上林苑。
冬十月丁酉,诏曰:“古者荐鞠青坛,聿祈多庆,分茧玄郊,以供纯服。
来岁,可使六宫妃嫔修亲桑之礼。”
庚子,镇军将军、南徐州刺史刘延孙进号车骑将军。
戊申,河西国遣使献方物。
庚戌,以河西王大沮渠安周为征虏将军、凉州刺史。
十一月己巳,高丽国遣使献方物;肃慎国重译献楛矢、石砮;西域献舞马。
十二月戊午,上于华林园听讼。
辛酉,置谒者仆射官。
四年春正月辛未,四驾祠南郊。
甲戌,宕昌王奉表献方物。
乙亥,车驾躬耕藉田,大赦天下。
尚方徒系及逋租宿债,大明元年以前,一皆原除。
力田之民,随才叙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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