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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书(梁沈约 · 二十四史)第39页

卫将军、领军、中书监、八座:昱以冢嫡,嗣登皇统,庶其体识日弘,社稷有寄。

岂意穷凶极悖,自幼而长,善无细而不违,恶有大而必蹈。

前后训诱,常加隐蔽,险戾难移,日月滋甚。

弃冠毁冕,长袭戎衣,犬马是狎,鹰隼是爱,皁枥轩殿之中,韝绁宸扆之侧。

至仍单骑远郊,独宿深野,手挥矛钅延,躬行刳斮,白刃为弄器,斩害为恆务。

舍交戟之卫,委天毕之仪,趋步阛阓,酣歌垆肆,宵游忘反,宴寝营舍,夺人子女,掠人财物,方策所不书,振古所未闻。

沈勃儒士,孙超功臣,幼文兄弟,并豫勋效,四人无罪,一朝同戮。

飞镞鼓剑,孩稚无遗,屠裂肝肠,以为戏谑,投骸江流,以为欢笑。

又淫费无度,帑藏空竭,横赋关河,专充别蓄,黔庶嗷嗷,厝生无所。

吾与其所生,每厉以义方,遂谋鸩毒,将骋凶忿。

沈忧假日,虑不终朝。

自昔辛、癸,爰及幽、厉,方之于此,未譬万分。

民怨既深,神怒已积,七庙阽危,四海褫气。

废昏立明,前代令范,况乃灭义反道,天人所弃,衅深牧野,理绝桐宫。

故密令萧领军潜运明略,幽显协规,普天同泰。

骠骑大将军安王体自太宗,天挺淹睿,风神凝远,德映在田。

地隆亲茂,皇历攸归,亿兆系心,含生属望。

宜光奉祖宗,临享万国。

便依旧典,以时奉行。

未亡人追往伤怀,永言感绝。

太后又令曰:“昱穷凶极暴,自取灰灭,虽曰罪招,能无伤悼。

弃同品庶,顾所不忍。

可特追封苍梧郡王。”

葬丹阳秣陵县郊坛西。

初,昱在东宫,年五六岁时,始就书学,而惰业好嬉戏,主师不能禁。

好缘漆账竿,去地丈余,如此者半食久,乃下。

年渐长,喜怒乖节,左右有失旨者,辄手加扑打。

徒跣蹲踞,以此为常。

主师以白太宗,上辄敕昱所生,严加捶训。

及嗣位,内畏太后,外惮诸大臣,犹未得肆志。

自加元服,变态转兴,内外稍无以制。

三年秋冬间,便好出游行,太妃每乘青篾车,随相检摄。

昱渐自放恣,太妃不复能禁。

单将左右,弃部伍,或十里、二十里,或入市里,或往营署,日暮乃归。

四年春夏,此行弥数。

自京城克定,意志转骄,于是无日不出。

与左右人解僧智、张五兒恆相驰逐,夜出,开承明门,夕去晨反,晨出暮归。

从者并执钅延矛,行人男女,及犬马牛驴,值无免者。

民间扰惧,昼日不敢开门,道上行人殆绝。

常著小袴褶,未尝服衣冠。

或有忤意,辄加以虐刑。

有白棓数十枚,各有名号,针椎凿锯之徒,不离左右。

尝以铁椎椎人阴破,左右人见之有敛眉者,昱大怒,令此人袒胛正立,以矛刺胛洞过。

于耀灵殿上养驴数十头,所自乘马,养于御床侧。

先是民间讹言,谓太宗不男,陈太妃本李道兒妾,道路之言,或云道兒子也。

昱每出入去来,常自称李统,或自号李将军。

与右卫翼辇营女子私通,每从之游,持数千钱,供酒肉之费。

阮佃夫腹心人张羊为佃夫所委信。

佃夫败,叛走,后捕得,昱自于承明门以车轹杀之。

杜延载、沈勃、杜幼文、孙超,皆躬运矛钅延,手自脔割。

执幼文兄叔文于玄武湖北,昱驰马执槊,自往刺之。

制露车一乘,其上施篷,乘以出入,从者不过数十人。

羽仪追之恆不及,又各虑祸,亦不敢追寻,唯整部伍,别在一处瞻望而已。

凡诸鄙事,过目则能,锻炼金银,裁衣作帽,莫不精绝。

未尝吹篪,执管便韵,天性好杀,以此为欢,一日无事,辄惨惨不乐。

内外百司,人不自保,殿省忧遑,夕不及旦。

齐王顺天人之心,潜图废立,与直阁将军王敬则谋之。

七月七日,昱乘露车,从二百许人,无复卤簿羽仪,往青园尼寺,晚至新安寺就昙度道人饮酒。

醉,夕扶还于仁寿殿东阿氈幄中卧。

时昱出入无恆,省内诸皞,夜皆不闭。

且群下畏相逢值,无敢出者。

宿卫并逃避,内外无相禁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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