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书(梁沈约 · 二十四史)第78页
正始九年七月癸丑,镇星犯楗闭。
占曰:“王者不宜出宫下殿。”
明年,车驾谒陵,司马懿奏诛曹爽等,天子野宿,于是失势。
魏齐王嘉平元年六月壬戌,太白犯东井距星。
二年三月己未,又犯。
占曰:“国失政,大臣为乱。”
四月辛巳,太白犯舆鬼。
占曰:“大臣诛。”
一曰:“兵起。”
三年七月,王凌与楚王彪有谋,皆伏诛。
人主遂卑。
吴主孙权赤乌十三年五月,日北至,荧惑逆行入南斗。
七月,犯魁第二星而东。
《汉晋春秋》云逆行。
按占,荧惑入南斗,三月,吴王死。
一曰:“荧惑逆行,其地有死君。”
太元二年权薨,是其应也。
故国志书于吴而不书于魏也。
是时,王凌谋立楚王彪,谓斗中有星,当有暴贵者,以问知星人浩详。
详疑有故,欲说其意,不言吴有死丧,而言淮南楚分,吴、楚同占,当有王者兴,故凌计遂定。
魏齐王嘉平二年十月丙申,月犯舆鬼。
占曰:“国有忧。”
一曰:“大臣忧。”
三年四月戊寅,月犯东井。
占曰:“军将死。”
一曰:“国有忧。”
五月,王凌、楚王彪等诛。
七月,皇后甄氏崩。
嘉平三年五月甲寅,月犯距星。
占曰:“将军死。”
一曰:“为兵。”
是月,王凌诛。
四年三月,吴将硃然、硃异为寇,镇东将军诸葛诞破走之。
嘉平三年七月己巳,月犯舆鬼。
九月乙己,又犯。
四年十一月丁未,又犯鬼积尸。
五年七月丙午,月又犯鬼西北星。
占曰:“国有忧。”
正元元年,李丰等诛,皇后张氏废。
九月,帝废为齐王。
齐王嘉平三年十月癸未,荧惑犯亢南星。
占曰:“大臣有乱。”
正元元年二月,李丰等谋乱诛。
嘉平三年十一月癸未,有星孛于营室,西行积九十日灭。
占曰:“有兵丧。
室为后宫,后宫且有乱。”
四年二月丁酉,彗星见西方,在胃,长五六丈,色白,芒南指贯参,积二十日灭。
五年十一月,彗星又见轸,长五丈,在太微左执法西,东南指,积百九十日灭。
按占,“胃,兗州之分,参白虎主兵,太微天子廷,执法为执政,孛彗为兵,除旧布新之象。”
正元元年二月,李丰、丰弟兗州刺史翼、后父光禄大夫张缉等谋乱,皆诛,皇后亦废。
九月,帝废为齐王,高贵乡公代立。
嘉平五年六月庚辰,月犯箕。
占曰:“军将死。”
正元元年正月,镇东将军母丘俭反,兵败死。
嘉平五年六月戊午,太白犯角。
占曰:“群臣谋不成。”
正元元年,李丰等谋泄,悉诛。
嘉平五年七月,月犯井钺。
正元元年二月,李丰等诛。
蜀将姜维攻陇西,车骑将军郭淮讨破之。
嘉平五年十一月癸酉,月犯东井距星。
占曰:“军将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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