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书(梁沈约 · 二十四史)第23页
冬十月丁巳,以山阳王休祐子士弘继鄱阳哀王休业。
上林苑内民庶丘墓欲还合葬者,勿禁。
十一月己卯,陈留王曹虔秀薨。
辛巳,以尚书令柳元景为司空,尚书令如故。
七年春正月癸未,诏曰:“春搜之礼,著自周令;讲事之语,书于鲁史。
所以昭宣德度,示民轨则。
今岁稔气荣,中外宁晏。
当因农隙,葺是旧章。
可克日于玄武湖大阅水师,并巡江右,讲武校猎。”
丁亥,以尚书右仆射王僧朗为太常,卫将军颜师伯为尚书右仆射。
己丑,以尚书令柳元景为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
庚寅,以南兗州刺史晋安王子勋为江州刺史。
癸巳,割吴郡属南徐州。
二月甲寅,车驾巡南豫、南兗二州。
丙辰,诏曰:“江汉楚望,咸秩周禋,礼九疑于盛唐,祀蓬莱于渤海,皆前载流训,列圣遗式。
霍山是曰南岳,实维国镇,韫灵呈瑞,肇光宋道。
朕驻驆于野,有事岐阳,瞻睇风云,徘徊以想。
可遣使奠祭。”
丁巳,车驾校猎于历阳之乌江。
己未,车驾登乌江县六合山。
庚申,割历阳秦郡置临江郡。
壬戌,诏曰:“朕受天庆命,十一年于兹矣。
凭七庙之灵,获上帝之力,礼横四海,威震八荒。
方巡三湘而奠衡岳,次九河而检云、岱。
今恢览功成,省风畿表,观民六合,搜校长洲。
腾沙飞砾,平岳荡海,{卉鼓}晋合序,铙钲协节,献鬯如礼,馌兽倾郊,敬举王公之觞,广纳士民之寿。
八风循通,卿云丛聚,尽天罄瑞,率宇竭欢。
思散太极之泉,以福无方之外。
可大赦天下,行幸所经,无出今岁租布。
其逋租余债,勿复收。
赐民爵一级,女子百户牛酒。
刺守邑宰及民夫从搜者,普加洽赉。”
又诏曰:“朕弱年操制,出牧司雍,承政宣风,荐历年纪。
国步中阻,治戎江甸,难夷情义,实系于怀。
今或练搜训旅,涉兹境闾,故邑耆旧,在目罕存。
年世未远,歼亡太半,抚迹惟事,倾慨兼著。
太宗燕故,晋阳洽恩;世祖流仁,济畿暢泽。
永言往猷,思广前赉。
可蠲历阳郡租输三年。
遣使巡慰,问民疾苦,鳏寡、孤老、六疾不能自存者,厚赐粟帛。
高年加以羊酒。
凡一介之善,随才铨贯;前国名臣及府州佐吏,量所沾锡。
人身已往,施及子孙。”
壬申,车驾还宫。
夏四月甲寅,以领军将军硃修之为特进。
丙辰,以尚书湘东王讳为领军将军。
甲子,诏曰:“自非临军战陈,一不得专杀。
其罪甚重辟者,皆如旧先上须报,有司严加听察。
犯者以杀人罪论。”
五月乙亥,抚军将军、扬州刺史豫章王子尚进号车骑将军,辅国将军始安王子真为广州刺史。
丙子,诏曰:“自今刺史守宰,动民兴军,皆须手诏施行。
唯边隅外警,及奸衅内发,变起仓卒者,不从此例。”
六月甲辰,以北中郎司马柳元怙为梁、南秦二州刺史。
戊申,芮芮国、高丽国遣使献方物。
戊辰,以秦郡太守刘德愿为豫州刺史。
七月乙亥,征东大将军高丽王高琏进号车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
秋七月丙申,诏曰:“前诏江海田池,与民共利。
历岁未久,浸以弛替。
名山大川,往往占固。
有司严加检纠,申明旧制。”
八月丁巳,诏曰:“昔匹妇含怨,山焦北鄙;孀妻哀恸,台倾东国。
良以诚之所动,在微必著;感之所震,虽厚必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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