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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书(梁沈约 · 二十四史)第19页

八月戊戌,于兗州立阳平郡。

壬寅,于华林园听讼。

甲辰,司空、南徐州刺史竟陵王诞改为南兗州刺史,太子詹事刘延孙为镇军将军、南徐州刺史。

冬十月丙申,诏曰:“旒纩之道,有孚于结绳,日昃之勤,已切于姬后。

况世弊教浅,岁月浇季。

朕虽戮力宇内,未明求衣,而识狭前王,务广昔代,永言菲德,其愧良深。

朝咨野怨,自达者寡,惠民利公,所昧实众。

自今百辟庶尹,下民贱隶,有怀诚抱志,拥郁衡闾,失理负谤,未闻朝听者,皆听躬自申奏,小大以闻。

朕因听政之日,亲对览焉。”

甲辰,以百济王余庆为镇东大将军。

十二月丁亥,顺阳王休范改封桂阳王。

戊戌,于华林园听讼。

二年春正月辛亥,车驾祀南郊。

壬子,诏曰:“去岁东土多经水灾,春务已及,宜加优课。

粮种所须,以时贷给。”

丙辰,复郡县田秩,并九亲禄俸。

壬戌,诏曰:“先帝灵命初兴,龙飞西楚,岁纪浸远,感往缠心。

奉迎文武,情深常隶,思弘殊泽,以申永怀。

吏身可赐爵一级,军户免为平民。”

二月丙子,诏曰:“政道未著,俗弊尚深,豪侈兼并,贫弱困窘,存阙衣裳,没无敛槥,朕甚伤之。

其明敕守宰,勤加存恤。

赙赠之科,速为条品。”

乙酉,以金紫光禄大夫褚湛之为尚书左仆射。

丙戌,中书监、尚书令、卫将军建平王宏以本号开府仪同三司,中书监如故。

丁酉,骠骑将军柳元景以本号开府仪同三司。

甲辰,散骑常侍义阳王昶为中军将军。

三月丁未,中书监、尚书令、卫将军建平王宏薨。

乙卯,以田农要月,太官停杀牛。

丁卯,上于华林园听讼。

癸酉,以宁朔将军刘季之为司州刺史。

夏四月甲申,立皇子子绥为安陆王。

甲午,以海陵王休茂为雍州刺史。

辛丑,地震。

五月戊申,复西阳郡。

六月戊寅,增置吏部尚书一人,省五兵尚书。

丁亥,左光禄大夫何尚之加开府仪同三司。

戊子,以金紫光禄大夫羊玄保为右光禄大夫。

丙申,诏曰:“往因师旅,多有逋亡。

或连山染逆,惧致军宪;或辞役惮劳,苟免刑罚。

虽约法从简,务思弘宥,恩令骤下,而逃伏犹多,岂习愚为性,忸恶难反;将在所长吏,宣导乖方。

可普加宽申,咸与更始。”

秋七月甲辰,彭城民高阇等谋反伏诛。

癸亥,以右卫将军颜师伯为青、冀二州刺史。

八月乙酉,河南王遣使献方物。

丙戌,中书令王僧达有罪,下狱死。

己丑,以强弩将军杜叔文为宁州刺史,交州刺史费淹为广州刺史,南海太守垣阆为交州刺史。

甲午,以宁朔将军沈僧荣为兗州刺史。

九月癸卯,于华林园听讼。

壬戌,以宁朔将军刘道隆为徐州刺史。

襄阳大水,遣使巡行赈赡。

庚午,置武卫将军、武骑常侍官。

冬十月甲午,以中军将军义阳王昶为江州刺史。

乙未,高丽国遣使献方物。

十一月壬子,扬州刺史西阳王子尚加抚军将军。

十二月己亥,诸王及妃主庶姓位从公者,丧事听设凶门,余悉断。

闰月庚子,诏曰:“夫山处岩居,不以鱼鳖为礼。

顷岁多虞,军调繁切,违方设赋,本济一时,而主者玩习,遂为常典。

杶杆瑶琨,任土作贡,积羽群轻,终致深弊。

永言弘革,无替朕心。

凡寰卫贡职,山渊采捕,皆当详辨产殖,考顺岁时,勿使牵课虚悬,睽忤气序。

庶简约之风,有孚于品性;惠敏之训,无漏于幽仄。”

庚申,上于华林园听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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