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书(梁沈约 · 二十四史)第19页
八月戊戌,于兗州立阳平郡。
壬寅,于华林园听讼。
甲辰,司空、南徐州刺史竟陵王诞改为南兗州刺史,太子詹事刘延孙为镇军将军、南徐州刺史。
冬十月丙申,诏曰:“旒纩之道,有孚于结绳,日昃之勤,已切于姬后。
况世弊教浅,岁月浇季。
朕虽戮力宇内,未明求衣,而识狭前王,务广昔代,永言菲德,其愧良深。
朝咨野怨,自达者寡,惠民利公,所昧实众。
自今百辟庶尹,下民贱隶,有怀诚抱志,拥郁衡闾,失理负谤,未闻朝听者,皆听躬自申奏,小大以闻。
朕因听政之日,亲对览焉。”
甲辰,以百济王余庆为镇东大将军。
十二月丁亥,顺阳王休范改封桂阳王。
戊戌,于华林园听讼。
二年春正月辛亥,车驾祀南郊。
壬子,诏曰:“去岁东土多经水灾,春务已及,宜加优课。
粮种所须,以时贷给。”
丙辰,复郡县田秩,并九亲禄俸。
壬戌,诏曰:“先帝灵命初兴,龙飞西楚,岁纪浸远,感往缠心。
奉迎文武,情深常隶,思弘殊泽,以申永怀。
吏身可赐爵一级,军户免为平民。”
二月丙子,诏曰:“政道未著,俗弊尚深,豪侈兼并,贫弱困窘,存阙衣裳,没无敛槥,朕甚伤之。
其明敕守宰,勤加存恤。
赙赠之科,速为条品。”
乙酉,以金紫光禄大夫褚湛之为尚书左仆射。
丙戌,中书监、尚书令、卫将军建平王宏以本号开府仪同三司,中书监如故。
丁酉,骠骑将军柳元景以本号开府仪同三司。
甲辰,散骑常侍义阳王昶为中军将军。
三月丁未,中书监、尚书令、卫将军建平王宏薨。
乙卯,以田农要月,太官停杀牛。
丁卯,上于华林园听讼。
癸酉,以宁朔将军刘季之为司州刺史。
夏四月甲申,立皇子子绥为安陆王。
甲午,以海陵王休茂为雍州刺史。
辛丑,地震。
五月戊申,复西阳郡。
六月戊寅,增置吏部尚书一人,省五兵尚书。
丁亥,左光禄大夫何尚之加开府仪同三司。
戊子,以金紫光禄大夫羊玄保为右光禄大夫。
丙申,诏曰:“往因师旅,多有逋亡。
或连山染逆,惧致军宪;或辞役惮劳,苟免刑罚。
虽约法从简,务思弘宥,恩令骤下,而逃伏犹多,岂习愚为性,忸恶难反;将在所长吏,宣导乖方。
可普加宽申,咸与更始。”
秋七月甲辰,彭城民高阇等谋反伏诛。
癸亥,以右卫将军颜师伯为青、冀二州刺史。
八月乙酉,河南王遣使献方物。
丙戌,中书令王僧达有罪,下狱死。
己丑,以强弩将军杜叔文为宁州刺史,交州刺史费淹为广州刺史,南海太守垣阆为交州刺史。
甲午,以宁朔将军沈僧荣为兗州刺史。
九月癸卯,于华林园听讼。
壬戌,以宁朔将军刘道隆为徐州刺史。
襄阳大水,遣使巡行赈赡。
庚午,置武卫将军、武骑常侍官。
冬十月甲午,以中军将军义阳王昶为江州刺史。
乙未,高丽国遣使献方物。
十一月壬子,扬州刺史西阳王子尚加抚军将军。
十二月己亥,诸王及妃主庶姓位从公者,丧事听设凶门,余悉断。
闰月庚子,诏曰:“夫山处岩居,不以鱼鳖为礼。
顷岁多虞,军调繁切,违方设赋,本济一时,而主者玩习,遂为常典。
杶杆瑶琨,任土作贡,积羽群轻,终致深弊。
永言弘革,无替朕心。
凡寰卫贡职,山渊采捕,皆当详辨产殖,考顺岁时,勿使牵课虚悬,睽忤气序。
庶简约之风,有孚于品性;惠敏之训,无漏于幽仄。”
庚申,上于华林园听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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