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唐书(二十四史之一)第212页
十四年春正月丙寅朔。
御史中丞韦蟾奏:应诸州刺史除授,正衙辞谢后托故陈牒请假,实为容易。
自今后如实有故为众所知者,三日外不在陈牒之限。
应内外除官入京,合便朝谢,如遇假日,且合在都亭驿。
近日多因请假,便归私家,既犯条章,颇乖礼敬。
自今已后,望准故事,如未朝谢,须于都亭驿。
如违越,台司勘当申奏。”
从之。
辛未,以云、朔暴乱,代北骚动,赐卢简方诏曰:“李国昌久怀忠赤,显著功劳,朝廷亦三授土疆,两移旄节,其为宠遇,实寡比伦。
昨者征发兵师,又令克让将领,惟嘉节义,同绝嫌疑。
近知大同军不安,杀害段文楚,推国昌小男克用主领兵权。
事虽出于一时,心岂忘于长久?段文楚若实刻剥,自结怨嫌,但可申论,必行朝典。
遽至伤残性命,刳剔肌肤,惨毒凭凌,殊可惊骇。
况忠烈之后,节义之门,致兹横亡,尤悚观听。
若克用暂勿主兵务,束手待朝廷除人,则事出权宜,不足猜虑。
若便图军柄,欲奄有大同,则患系久长,故难依允。
料国昌输忠效节,必当已有指挥。
知卿两任云中,恩及国昌爷子,敬惮怀感,不同常人。
宜悚与书题,深陈祸福,殷勤晓喻,劈析指宜。
切令大节无亏,勿使前功并弃。”
简方准诏谕之,国昌不奉诏。
乃诏太原节度使崔彦昭、幽州节度使张公素帅师讨之。
三月,以新除大同军使卢简方为单于大都护、振武节度、麟胜等州观察等使。
时李国昌据振武。
简方至岚州而卒。
自是沙陀侵掠代北诸军镇。
庚午,诏两街僧于凤翔法门寺迎佛骨,是日天雨黄土遍地。
四月八日,佛骨至京,自开远门达安福门,彩棚夹道,念佛之音震地。
上登安福门迎礼之,迎入内道场三日,出于京城诸寺。
士女云合,威仪盛饰,古无其比。
制曰:“朕以寡德,缵承鸿业,十有四年。
顷属寇猖狂,王师未息。
朕忧勤在位,爱育生灵,遂乃尊崇释教,至重玄门,迎请真身,为万姓祈福。
今观睹之众,隘塞路歧。
载念狴牢,寝兴在虑,嗟我黎人,陷于刑辟。
况渐当暑毒,系于缧绁,或积幽凝滞,有伤和气,或关连追扰,有妨农务。
京畿及天下州府见禁囚徒,除十恶忤逆、故意杀人、官典犯赃、合造毒药、放火持仗、开发坟墓外,余罪轻重节级递减一等。
其京城军镇,限两日内疏理讫闻奏;天下州府,敕到三日内疏理闻奏。”
以吏部侍郎萧仿为兵部侍郎、同平章事。
六月,帝不豫。
七月癸亥朔。
戊寅,疾大渐。
庚午,制立普王俨为皇太子,权勾当军国政事。
辛巳,遗诏曰:
朕祗事九庙,君临四海,夕惕如厉,宵分靡宁,必求政化之源,思建大中之道。
至于怀柔夷貊,偃戢干戈,皆以德绥,亦自驯致,冀清净之为理,庶治平之可臻。
自秋已来,忽尔婴疹,坐朝既阙,逾旬未瘳。
六疾斯侵,万机多旷,医和无验,以至弥留。
呜呼!数哉有穷,圣贤之所必同,明于斯言,是为达节。
载申顾命,式叶典谟。
皇太子权勾当军国事俨,性禀宽和,生知忠孝,德苞睿哲,圣表徇齐,必能扬祖宗之重光,荷邦家之丕构。
宜令所司具礼,于柩前即皇帝位。
以司空、门下侍郎、平章事韦保衡摄冢宰。
军国务殷,岂可久旷,况易月之制,行之自古,皇帝宜三日而听政,二十七日释服。
诸道节度、观察、团练、防御等使,及监军、诸州刺史,受寄至重,并不得离任赴哀。
文武常参官朝晡之临,十五举音。
宫中当临者,非时无得擅哭。
天下人吏百姓告哀后出临三日,皆释服,勿禁食肉、饮酒、婚姻、祭祀,释服之后无禁当举。
薄葬之礼,宜遵汉魏之文。
其山陵制度,切在俭约,并不得以金银锦绣文饰丧具。
五坊鹰犬等,除搜狩外,余并解放。
其医官段璲、赵、苻虔休、马及等并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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