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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唐书(二十四史之一)第702页

纠告人赏钱,数止于五千贯。

应犯钱法人色目决断科贬,并准元和十二年敕处分。

其所由觉察,亦量赏一半。”

事竟不行。

五年二月,盐铁使奏:“湖南管内诸州百姓私铸造到钱。

伏缘衡、道数州,连接岭南,山洞深邃,百姓依模监司钱样,竞铸造到脆恶奸钱,转将贱价博易,与好钱相和行用。

其江西、鄂岳、桂管铸滥钱,并请委本道观察使条流禁绝。”

敕旨宜依。

会昌六年二月,敕:“缘诸道鼓铸佛像钟磬等新钱,已有次第,须令旧钱流布。

绢帛价稍增。

文武百僚俸料,宜起三月一日,并给见钱。

其一半先给虚估匹段,对估价支给。”

敕:“比缘钱重币轻,生人坐困,今加鼓铸,必在流行。

通变救时,莫切于此。

宜申先甲之令,以诫居货之徒。

京城及诸道,起今年十月以后,公私行用,并取新钱,其旧钱权停三数年。

如有违犯,同用铅锡恶钱例科断,其旧钱并纳官。”

事竟不行。

开元元年十一月,河中尹姜师度以安邑盐池渐涸,师度开拓疏决水道,置为盐屯,公私大收其利。

其年十一月五日,左拾遗刘彤上表曰:“臣闻汉孝武为政,廊马三十万,后宫数万人,外讨戎夷,内兴宫室,殚费之甚,实百当今,而古费多而货有余,今用少而财不足,何也?岂非古取山泽,而今取贫民哉。

取山泽,则公利厚而人归于农;取贫民,则公利薄而人去其业。

故先王作法也,山海有官,虞衡有职,轻重有术,禁发有时。

一则专农,二则饶国,济人盛事也。

臣实为今疑之。

夫煮海为盐,采山铸钱,伐木为室。

农余之辈,寒而无衣,饥而无食,佣赁自资者,穷苦之流也。

若能以山海厚利,资农之余人,厚敛重徭,免穷苦之子,所谓损有余而益不足,帝王之道,可不谓然乎?臣愿陛下诏盐铁木等官收兴利,贸迁于人,则不及数年,府有余储矣。

然后下宽贷之令,蠲穷独之徭,可以惠群生,可以柔荒服。

虽戎狄、猾夏,尧、汤水旱,无足虞也。

奉天适变,惟在陛下行之。”

上令宰臣议其可否,咸以盐铁之利,甚益国用,遂令将作大匠姜师度、户部侍郎强循俱摄御史中丞,与诸道按察使检责海内盐铁之课。

“比令使人勾当,除此外更无别求。

在外不细委知,如闻称有侵刻,宜令本州刺史上佐一人检校,依令式收税。

如有落帐欺没,仍委按察使纠觉奏闻。

其姜师度除蒲州盐池以外,自余处更不须巡检。”

贞元十六年十二月,史牟奏:“泽、潞、郑等州,多是末盐,请禁断。”

从之。

元和五年正月,度支奏:“鄜州、邠州、泾原诸将士,请同当处百姓例,食乌、白两池盐。”

六年闰十二月,度支卢坦奏:“河中两池颗盐,敕文只许于京畿、凤翔、陕、虢、河中泽潞、河南许汝等十五州界内粜货。

比来因循,兼越兴、凤、文、成等六州。

臣移牒勘责,得山南西道观察使报,其果、阆两州盐,本土户人及巴南诸郡市籴,又供当军士马,尚有悬欠,若兼数州,自然阙绝。

又得兴元府诸耆老状申诉。

臣今商量,河中盐请放入六州界粜货。”

从之。

十年七月,度支使皇甫镈奏,加峡内四监、剑南东西川、山南西道盐估,以利供军。

从之。

十三年,盐铁使程异奏:“应诸州府先请置茶盐店收税。

伏准今年正月一日赦文,其诸州府因用兵已来,或虑有权置职名,及擅加科配,事非常制,一切禁断者。

伏以榷税茶盐,本资财赋,赡济军镇,盖是从权。

昨兵罢,自合便停,事久实为重敛。

其诸道先所置店及收诸色钱物等,虽非擅加,且异常制,伏请准赦文勒停。”

从之。

十四年三月,郓、青、兗三州各置榷盐院。

长庆元年三月,敕:“河朔初平,人希德泽,且务宽泰,使之获安。

其河北榷盐法且权停。

仍令度支与镇冀、魏博等道节度审察商量,如能约计课利钱数,分付榷盐院,亦任稳便。”

自天宝末兵兴以来,河北盐法,羁縻而已。

暨元和中,皇甫镈奏置税盐院,同江、淮两池榷利,人苦犯禁,戎镇亦频上诉,故有是命。

其月,盐铁使王播奏:“扬州、白沙两处纳榷场,请依旧为院。”

又奏:“诸道盐院粜盐付商人,请每斗加五十,通旧三百文价;诸处煎盐停场,置小铺粜盐,每斗加二十文,通旧一百九十文价。”

又奏:“应管煎盐户及盐商,并诸盐院停场官吏所由等,前后制敕,除两税外,不许差役追扰。

今请更有违越者,县令、刺史贬黜罚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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