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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唐书(二十四史之一)第592页

令史二人,楷书手三十人,典书二人,拓书手三人,笔匠三人,熟纸装潢匠九人,亭长二人,掌固四人。

弘文馆学士掌详正图籍,教授生徒。

凡朝廷有制度沿革,礼仪轻重,得参议焉。

校书郎掌校理典籍,刊正错谬。

其学生教授考试,如国子学之制焉。

中书省 秦始置中书谒者,汉元帝去“谒者”二字。

历代但云中书。

后周谓之内史省,隋因为内史省,置内史监、令各一员。

炀帝改为内书省。

武德复为内史省,三年改为中书省。

龙朔改为西台,光宅改为凤阁,神龙复为中书省。

开元元年改为紫微省,五年复旧。

中书令二员。

汉、魏品卑而付重。

魏置监、令各一员,历南朝不改。

隋省监,置令二人,正三品。

隋文帝废三公府僚,令中书令与侍中知政事,遂为宰相之职。

隋曰内书令。

武德日内史令,寻改为中书令。

龙朔为西台右相,咸亨复为中书令。

光宅为凤阁令。

开元元年改为紫微令,五年复为中书令。

天宝改为右相,至德二年复为中书令。

本正三品,大历二年十一月九日,与侍中同升正二品,自后不改也。

中书令之职,掌军国之政令,缉熙帝载,统和天人。

入则告之,出则奉之,以厘万邦,以度百揆,盖佐天子而执大政也。

凡王言之制有七:一曰册书,二曰制书,三曰慰劳制书,四曰发敕,五曰敕旨,六曰论事敕书,七曰敕牒,皆宣署申覆而施行之。

凡大祭祀群神,则从升坛以相礼。

享宗庙,则从升阼阶。

亲征篡严,戒敕百僚,册命亲贤,临轩则使读册。

若命之于朝,则宣而授之。

凡册太子,则授玺。

凡制诏宣传,文章献纳,皆授之于记事之官。

武德、贞观故事,以尚书省左右仆射各一人及侍中、中书令各二人,为知政事官。

其时以他官预议国政者,云与宰相参议朝政,或云平章国计,或云专典机密,或参议政事。

贞观十七年,李勣为太子詹事,特诏同知政事,始谓同中书门下三品。

自是,仆射常带此称。

自余非两省长官预知政事者,亦皆以此为名。

永淳中,始诏郭正一、郭待举、魏玄同等,与中书门下同承受进旨平章事。

自天后已后,两省长官及同中书门下三品并平章事,为宰相。

其仆射不带同中书门下三品者,但厘尚书省而已。

总章二年,东台侍郎张文瓘,西台侍郎戴至德等,始以同中书门下三品著之入衔。

自是相承至今。

永淳二年,黄门侍郎刘齐贤知政事,称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自后两省长官,及他官执政未至侍中书令者,皆称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也。

中书侍郎二员。

汉置中书,掌密诏,有令、仆、丞、郎四官。

魏曰中书郎,晋加“侍”字。

隋置内书省,改为内书侍郎,正四品。

武德初为内史侍郎,三年改为中书侍郎。

龙朔、光宅、开元,随曹易号。

至德复为中书侍郎。

武德定令,与尚书侍郎俱第四品。

大历二年九月,与门下侍郎共升为正三品也。

中书侍郎掌贰令之职。

凡邦国之庶务,朝廷之大政,皆参议焉。

凡临轩册命大臣,令为之使,则持册书以授之。

凡四夷来朝,监轩则受其表疏,升于西阶而奏。

若献贽币,则受之以授于所司。

中书舍人六员。

正五品上。

曹魏于中书置通事一人,掌呈奏按章。

高贵乡公于通事下加“舍人”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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