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唐书(二十四史之一)第592页
令史二人,楷书手三十人,典书二人,拓书手三人,笔匠三人,熟纸装潢匠九人,亭长二人,掌固四人。
弘文馆学士掌详正图籍,教授生徒。
凡朝廷有制度沿革,礼仪轻重,得参议焉。
校书郎掌校理典籍,刊正错谬。
其学生教授考试,如国子学之制焉。
中书省 秦始置中书谒者,汉元帝去“谒者”二字。
历代但云中书。
后周谓之内史省,隋因为内史省,置内史监、令各一员。
炀帝改为内书省。
武德复为内史省,三年改为中书省。
龙朔改为西台,光宅改为凤阁,神龙复为中书省。
开元元年改为紫微省,五年复旧。
中书令二员。
汉、魏品卑而付重。
魏置监、令各一员,历南朝不改。
隋省监,置令二人,正三品。
隋文帝废三公府僚,令中书令与侍中知政事,遂为宰相之职。
隋曰内书令。
武德日内史令,寻改为中书令。
龙朔为西台右相,咸亨复为中书令。
光宅为凤阁令。
开元元年改为紫微令,五年复为中书令。
天宝改为右相,至德二年复为中书令。
本正三品,大历二年十一月九日,与侍中同升正二品,自后不改也。
中书令之职,掌军国之政令,缉熙帝载,统和天人。
入则告之,出则奉之,以厘万邦,以度百揆,盖佐天子而执大政也。
凡王言之制有七:一曰册书,二曰制书,三曰慰劳制书,四曰发敕,五曰敕旨,六曰论事敕书,七曰敕牒,皆宣署申覆而施行之。
凡大祭祀群神,则从升坛以相礼。
享宗庙,则从升阼阶。
亲征篡严,戒敕百僚,册命亲贤,临轩则使读册。
若命之于朝,则宣而授之。
凡册太子,则授玺。
凡制诏宣传,文章献纳,皆授之于记事之官。
武德、贞观故事,以尚书省左右仆射各一人及侍中、中书令各二人,为知政事官。
其时以他官预议国政者,云与宰相参议朝政,或云平章国计,或云专典机密,或参议政事。
贞观十七年,李勣为太子詹事,特诏同知政事,始谓同中书门下三品。
自是,仆射常带此称。
自余非两省长官预知政事者,亦皆以此为名。
永淳中,始诏郭正一、郭待举、魏玄同等,与中书门下同承受进旨平章事。
自天后已后,两省长官及同中书门下三品并平章事,为宰相。
其仆射不带同中书门下三品者,但厘尚书省而已。
总章二年,东台侍郎张文瓘,西台侍郎戴至德等,始以同中书门下三品著之入衔。
自是相承至今。
永淳二年,黄门侍郎刘齐贤知政事,称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自后两省长官,及他官执政未至侍中书令者,皆称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也。
中书侍郎二员。
汉置中书,掌密诏,有令、仆、丞、郎四官。
魏曰中书郎,晋加“侍”字。
隋置内书省,改为内书侍郎,正四品。
武德初为内史侍郎,三年改为中书侍郎。
龙朔、光宅、开元,随曹易号。
至德复为中书侍郎。
武德定令,与尚书侍郎俱第四品。
大历二年九月,与门下侍郎共升为正三品也。
中书侍郎掌贰令之职。
凡邦国之庶务,朝廷之大政,皆参议焉。
凡临轩册命大臣,令为之使,则持册书以授之。
凡四夷来朝,监轩则受其表疏,升于西阶而奏。
若献贽币,则受之以授于所司。
中书舍人六员。
正五品上。
曹魏于中书置通事一人,掌呈奏按章。
高贵乡公于通事下加“舍人”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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