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唐书(二十四史之一)第579页
三转为飞骑尉,比从六品。
二转为云骑尉,比正七品。
一转为武骑尉,比从七品。
凡有功效之人,合授勋官者,皆委之覆定,然后奏拟。
考功郎中一员, 从五品上。
龙朔二年改为司绩大夫,咸亨初乃复。
考功员外郎一员, 从六品上。
龙朔改为司绩员外郎,咸亨复。
主事三人, 从八品上。
令史十三人,书令史二十五人,掌固四人。
郎中、员外郎之职,掌内外文武官吏之考课。
凡应考之官家,具录当年功过行能,本司及本州长官对众读,议其优劣,定为九等考第,各于所由司准额校定,然后送省。
内外文武官,量远近以程之有差,附朝集使送簿至省。
每年别敕定京官位望高者二人,其一人校京官考,一人校外官考。
又定给事中、中书舍人各一人,其一人监京官考,一人监外官考。
郎中判京官考,员外判外官考。
其检覆同者,皆以功过上使。
京官则集应考之人对读注定,外官对朝集使注定。
凡考课之法,有四善:一曰德义有闻,二曰清慎明著,三曰公平可称,四曰恪勤匪懈。
善状之外,有二十七最:其一曰献可替否,拾遗补阙,为近侍之最。
其二曰铨衡人物,擢尽才良,为选司之最。
其三曰扬清激浊,褒贬必当,为考校之最。
其四曰礼制仪式,动合经典,为礼官之最。
其五曰音律克谐,不失节奏,为乐官之最。
其六曰决断不滞,与夺合理,为判事之最。
其七曰都统有方,警守无失,为宿卫之最。
其八曰兵士调习,戎装充备,为督领之最。
其九曰推鞫得情,处断平允,为法官之最。
其十曰雠校精审,明为刊定,为校正之最。
其十一曰承旨敷奏,吐纳明敏,为宣纳之最。
其十二曰训导有方,生徒充业,为学官之最。
其十三曰赏罚严明,攻战必胜,为将帅之最。
其十四曰礼义兴行,肃清所部,为政教之最。
其十五曰详录典正,辞理兼举,为文史之最。
其十六曰访察精审,弹举必当,为纠正之最。
其十七曰明于勘覆,稽失无隐,为勾检之最。
其十八曰职事修理,供承强济,为监掌之最。
其十九曰功课皆充,丁匠无怨,为役使之最。
其二十曰耕耨以时,收获成课,为屯官之最。
其二十一曰谨于盖藏,明于出纳,为仓库之最。
其二十二曰推步盈虚,究理精密,为历官之最。
其二十三曰占候医卜,效验居多,为方术之最。
其二十四曰讥察有方,行旅无壅,为关津之最。
其二十五曰市廛不扰,奸滥不作,为市司之最。
其二十六曰牧养肥硕,蕃息孳多,为牧官之最。
其二十七曰边境肃清,城隍修理,为镇防之最。
一最以上,有四善,为上上。
一最以上,有三善,或无最而有四善,为上中。
一最以上,有二善,或无最而有三善,为上下。
一最以上,而有一善,或无最而有二善,为中上。
一最以上,或无最而有一善,为中中。
职事粗理,善最不闻,为中下。
爱憎任情,处断乖理,为下上。
背公向私,职务废阙,为下中。
居官谄诈,贪浊有状,为下下。
若于善最之外,别可加尚,及罪虽成殿,情状可矜,虽不成殿,而情状可责者,省校之日,皆听考官临时量定。
内外官从见任改为别官者,其年考从日申校,百司量其闲剧,诸州据其上下。
进考之人,皆有定限,苟无其功,不要充数。
功过于限,亦听量进。
其流外官,本司量其行能功过,立四等考第而勉进之。
凡亲勋翊卫,皆有考第。
考第之中,略有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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