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唐书(二十四史之一)第956页
原其本奏,以防事败。
事败即言奏讫,不败则候时为逆。
此乃奸臣诡计,疑惑圣心,今果遂其所谋,陛下何忍不察?若昌宗无此占相,奏后不合更与弘泰往还,尚令修福,复拟禳厄,此则期于必遂,元无悔心。
纵虽奏闻,情实难恕,此而可舍,谁其可刑?况经两度事彰,天恩并垂舍宥,昌宗自为得计,人亦以为应运,即不劳兵甲,天下皆从,万方讥之,以为陛下纵成其乱也。
君在,臣图天分,是为逆臣,不诛,社稷亡矣。
伏请付鸾台凤阁三司考竟其罪。
疏奏不报。
时又内史李峤等奏称:“往属革命之时,人多逆节,鞫讯决断,刑狱至严,刻薄之吏,恣行酷法。
其周兴、丘勣、来俊臣所劾破家者,并请雪免。”
彦范又奏请自文明元年以后得罪人,除扬、豫、博三州及诸谋逆魁首,一切赦之。
表疏前后十奏,辞旨激切,至是方见允纳。
彦范凡所奏议,若逢人主诘责,则辞色无惧,争之愈厉。
又尝谓所亲曰:“今既躬为大理,人命所悬,必不能顺旨诡辞,以求苟免。”
是岁冬,则天不豫。
张易之与弟昌宗入阁侍疾,潜图逆乱。
凤阁侍郎张柬之与桓彦范及中台右丞敬晖等建策将诛之。
柬之遽引彦范及晖并为左右羽林将军,委以禁兵,共图其事。
时皇太子每于北门起居,彦范与晖因得谒见,密陈其计,太子从之。
神龙元年正月,彦范与敬晖及左羽林将军李湛、李多祚、右羽林将军杨元琰、左威卫将军薛思行等,率左右羽林兵及千骑五百余人讨易之、昌宗于宫中,令李湛、李多祚就东宫迎皇太子。
兵至玄武门,彦范等奉太子斩关而入,兵士大噪。
时则天在迎仙宫之集仙殿。
斩易之、昌宗于廓下,并就第斩其兄汴州刺史昌期、司礼少卿同休,并枭首于天津桥南。
士庶见者,莫不欢叫相贺,或脔割其肉,一夕都尽。
明日,太子即位,彦范以功加银青光禄大夫,拜纳言,赐勋上柱国,封谯郡公,赐实封五百户。
又改为侍中,从新令也。
彦范尝表论时政数条,其大略曰:“昔孔子论《诗》以《关雎》为始,言后妃者人伦之本,理乱之端也。
故皇、英降而虞道兴,任、姒归而姬宗盛。
桀奔南巢,祸阶妹喜,鲁桓灭国,惑以齐媛。
伏见陛下每临朝听政,皇后必施帷幔坐于殿上,预闻政事。
臣愚历选列辟,详求往代,帝王有与妇人谋及政者,莫不破国亡身,倾辀继路。
且以阴乘阳,违天也,以妇凌夫,违人也。
违天不祥,违人不义。
由是古人譬以‘牝鸡之晨,惟家之索。’
《易》曰‘无攸遂,在中馈’,言妇人不得预于国政也。
伏愿陛下览古人之言,察古人之意,上以社稷为重,下以苍生在念。
宜令皇后无往正殿干预外朝,专在中宫,聿修阴教,则坤仪式固,鼎命惟永。”
又曰:“臣闻京师喧喧,道路籍籍,皆云胡僧慧范矫托佛教,诡惑后妃,故得出入禁闱,挠乱时政。
陛下又轻骑微行,数幸其室,上下媟黩,有亏尊严。
臣抑尝闻兴化致理,必由进善;康国宁人,莫大弃恶。
故孔子曰:‘执左道以乱政者杀,假鬼神以危人者杀。’
今慧范之罪,不殊于此也。
若不急诛,必生变乱。
除恶务本,去邪勿疑,实愿天聪,早加裁贬。”
疏奏不纳。
时有墨敕授方术人郑普思秘书监,叶净能国子祭酒,彦范苦言其不可。
帝曰:“既要用之,无容便止。”
彦范又对曰:“陛下自龙飞宝位,遽下制云:‘军国政化,皆依贞观故事。’
昔贞观中尝以魏徵、虞世南、颜师古为秘书监,孔颖达为国子祭酒。
至如普思等是方伎庸流,岂足以比踪前烈?臣恐物议谓陛下官不择才,滥以天秩加于私爱。
惟陛下少加慎择。”
帝竟不纳。
时韦皇后既干朝政,德静郡王武三思又居中用事,以则天为彦范等所废,常深愤怨,又虑彦范等渐除武氏,乃先事图之。
皇后韦氏既雅为帝所信宠,言无不从,三思又私通于韦氏,乃日夕谗毁彦范等。
帝竟用三思计,进封彦范为扶阳郡王、敬晖为平阳郡五、张柬之为汉阳郡五、崔玄暐为博陵郡王、袁恕己为南阳郡王,并加特进,令罢知政事。
彦范仍赐姓韦氏,令与皇后同属籍,仍赐杂彩、锦绣、金银、鞍马等。
虽外示优崇,而实夺其权也。
易州刺史赵履温者,即彦范之妻兄也。
彦范诛易之后,奏言先与履温共谋其事,于是召拜司农少卿。
履温德之,乃以二婢遗彦范。
及彦范罢知政事,履温又协夺其婢,大为时论所讥。
寻出为洺州刺史,转濠州刺史。
二年,光禄卿、驸马都尉王同皎以武三思与韦氏奸通,潜谋诛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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