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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唐书(二十四史之一)第298页

《书》曰:“黍稷非馨,明德惟馨。”

事神在于虔诚,不求厌饫。

三年一禘,不欲黩也。

三献而终,礼有成也。

《风》有《采苹》、《采蘩》,《雅》有《行苇》《泂酌》,守以忠信,神其舍诸!若以今之珍馔,平生所习,求神无方,何必师古。

簠簋可去,而盘盂杯案当在御矣。

《韶》《頀》可息,而箜篌笛笙当在奏矣。

凡斯之流,皆非正物,或兴于近代,或出于蕃夷,耳目之娱,本无则象,用之宗庙,后嗣何观?欲为永式,恐未可也。

且自汉已降,诸陵皆有寝宫,岁时朔望,荐以常馔,此既常行,亦足尽至孝之情矣。

宗庙正礼,宜仍典故,率情变革,人情所难。

又按旧制,一升曰爵,五升曰散。

《礼器》称:“宗庙之祭,贵者献以爵,贱者献以散。”

此明贵小贱大,示之节俭。

又按《国语》,观射父曰:郊禘不过茧栗,蒸尝不过把握。”

夫神,以精明临人者也,所求备物,不求丰大。

苟失于礼,虽多何为?岂可舍先王之遗法,徇一时之所尚,废弃礼经,以从流欲。

裂冠毁冕,将安用之!且君子爱人以礼,不求苟合,况在宗庙,敢忘旧章。

请依古制,庶可经久。

礼部员外郎杨仲昌议曰:“谨按《礼》曰:‘夫祭不欲烦,烦则黩;亦不欲简,简则怠。’

又郑玄云:‘人生尚亵食,鬼神则不然。

神农时虽有黍稷,犹未有酒醴。

及后圣作为醴酪,犹存玄酒,求不忘古。’

《春秋》曰:‘苹蘩、藻之菜,潢污行潦之水,可羞于王公,可荐于鬼神。

’又曰:‘大羹不和,粢食不凿。’

此明君人者,有国奉先,敬神严享,岂肥浓以为尚,将俭约以表诚。

则陆海之物,鲜肥之类,既乖礼文之情,而变作者之法,皆充祭用,非所详也。

《易》曰:‘樽酒簋贰,用缶,纳约自牖。’

此明祭存简易,不在繁奢。

所以一樽之酒,贰簋之奠,为明祀也。

抑又闻之,夫义以出礼,礼以体政,违则有紊,是称不经。

荐肥浓则亵味有登,加笾爵则事非师古。

与其别行新制,宁如谨守旧章?”时太子宾客崔沔、户部郎中杨伯成、左卫兵曹刘秩等皆建议以为请依旧礼,不可改易。

于是宰臣等具沔、述等议以奏。

玄宗曰:“朕承祖宗休德,至于享祀粢盛,实思丰洁,礼物之具,谅在昭忠。

其非芳洁不应法制者,亦不可用。”

以是更令太常量加品味。

韦縚又奏:“请每室加笾、豆各六,每四时异品,以当时新果及珍羞同荐。”

则可之。

又酌献酒爵,玄宗令用龠升一升,合于古义,而多少适中。

自是常依行焉。

后汉世祖光武皇帝葬于原陵,其子孝明帝追思不已。

永平元年,乃率诸侯王、公卿,正月朝于原陵,亲奉先后阴氏妆奁箧笥悲恸,左右侍臣,莫不呜咽。

梁武帝父丹阳尹顺之,追尊为太祖文帝,先葬丹徒,亦尊为建陵。

武帝即大位后,大同十五年,亦朝于建陵,有紫云廕覆陵上,食顷方灭。

梁主著单衣介帻,设次而拜,望陵流哭,泪之所沾,草皆变色。

陵傍有枯泉,至时而水流香洁。

因谓侍臣曰,陵阴石虎,与陵俱创二百余年,恨小,可更造碑石柱麟,并二陵中道门为三闼。

园陵职司,并赐一级。

奉辞诸陵,哭踊而拜。

周太祖文帝葬于成陵,其子明帝初立,元年十二月,谒于成陵。

高祖神尧葬于献陵,贞观十三年正月乙巳,太宗朝于献陵。

先是日,宿卫设黄麾仗周卫陵寝,至是质明,七庙子孙及诸侯百僚、蕃夷君长皆陪列于司马门内。

皇帝至小次,降舆纳履,哭于阙门,西面再拜,恸绝不能兴。

礼毕,改服入于寝宫,亲执馔,阅视高祖及先后服御之物,匍匐床前悲恸。

左右侍御者莫不歔欷。

初,甲辰之夜,大雨雪。

及皇帝入陵院,悲号哽咽,百辟哀恸,是时雪益甚,寒风暴起,有苍云出于山陵之上,俄而流布,天地晦冥。

至礼毕,皇帝出自寝宫,步过司马门北,泥行二百余步,于是风静雪止,云气歇灭,天色开霁。

观者窃议,以为孝感之所致焉。

是日曲赦三原县及从官卫士等,大辟已下,已发觉,未发觉,皆释其罪。

免民一年租赋。

有八十已上,及孝子顺孙、义夫节妇、鳏寡孤独、有笃疾者,赐物各有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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