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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唐书(二十四史之一)第572页

自神龙之后,册礼废而不用,朝迁命官,制敕而已。

六品已上,吏部选拟录奏,书旨授之。

有唐已来,出身入仕者,著令有秀才、明经、进士、明法、书算。

其次以流外入流。

若以门资入仕,则先授亲勋翊卫,六番随文武简入选例。

又有斋郎、品子、勋官及五等封爵、屯官之属,亦有番第,许同拣选。

天宝三载,又置崇玄学,习《道德》等经,同明经例。

自余或临时听敕,不可尽载。

其秀才,有唐已来无其人。

职事官资,则清浊区分,以次补授。

又以三品已上官,及门下中书侍郎、尚书左右丞、诸司侍郎、太常少卿太子少詹事、左右庶子、秘书少监、国子司业为清望官。

太子左右谕德、左右卫左右千牛卫中郎将、太子左右率府左右内率府率及副、太子左右卫率府中朗将、 已上四品。

谏议大夫、御史中丞、给事中、中书舍人、太子中允、中舍人、左右赞善大夫、洗马、国子博士、尚书诸司郎中、秘书丞、著作郎、太常丞、左右卫郎将、左右卫率府郎将、 已上五品。

起居郎、起居舍人、太子司议郎、尚书诸司员外郎、太子舍人、侍御史、秘书郎、著作佐郎、太学博士、詹事丞、太子文学、国子助教、 已上六品。

左右补阙、殿中侍御史、太常博士、四门博士、詹事司直、太学助教、 已上七品。

左右拾遗、监察御史、四门助教 已上八品。

为清官。

自外各以资次迁授。

开元中,裴光庭为吏部尚书,始用循资格以注拟六品已下选人。

其后每年虽小有移改,然相承至今用之。

武散官,旧谓之散位,不理职务,加官而已。

后魏及梁,皆以散号将军记其本阶,自隋改用开府仪同三司已下。

贞观年,又分文武,入仕者皆带散位,谓之本品。

以门资出身者,诸嗣王郡王出身从四品下,亲王诸子封郡公者从五品上,国公正六品上,郡公正六品下,县公从六品上,侯正七品上,伯正七品下,子从七品上,男从七品下。

皇帝缌麻以上亲、皇太后周亲出身六品上。

皇太后大功亲、皇后周亲从六品上。

皇帝袒免亲、皇太后小功缌麻亲、皇后大功亲正七品上。

皇后小功缌麻亲、皇太子妃周亲从七品上。

其外戚各依服属降宗亲二阶叙。

诸娶郡主者出身六品上,娶县主者正七品上,郡主子出身从七品上。

县主子从八品上。

一品子正七品上,二品子正七品下,三品子从七品上,从三品子从七品下,正四品子正八品上,从四品子正八品下,正五品子从八品上,从五品及国公子从八品下。

三品以上廕曾孙,五品以上廕孙。

孙降子一等,曾孙降孙一等。

诸秀才出身,上上第,正八品上;上中第,正八品下;上下第,从九品上。

明经出身,上上第,从八品下;上中第,从九品上。

进士、明法出身,甲第,从九品上;乙第,从九品下。

若通二经已外,每一经加一等。

勋官预文武选者,上柱国正六品上叙,以下递降一阶。

凡入仕之后,迁代则以四考为限。

四考中中,进年劳一阶叙。

每一考中上,进一阶;一考上下,进二阶。

五品已上非恩制所加,更无进之令。

自武德至乾封,未有泛阶之恩。

应入三品者,皆以恩旧特拜,入五品者多依选叙,计阶至朝散大夫已上,奏取进止,每年量多少进叙。

余并依本品授官。

若满三计至,即一切听入。

至乾封元年,文武普加二阶。

永淳元年二月敕:“文武官累积劳效,计至五品。

一计至者,多未甄擢。

再计至者,随例必升,贤愚一贯。

自今已后,一计至已上,有在官清慎,状迹灼然,材堪应务者,所司具状录奏,当与进阶。

若公正无闻,循默自守,及未经任州县官者,虽频经计至,不在加阶之限。

即为恆例。”

弘道元年,又普加一阶。

乃有九品职事及三卫阶高者,并入五品。

则天朝,泛阶渐多,始令仕经八考,职事六品者许入。

万岁通天元年敕:“自今已后,文武官加阶应入五品者,并取出身,已历十二考已上,进阶之时,见居六品官。

其应入三品人,出身已二十五考以上,进阶见居三品官。”

无几,入五品又加至十六考。

神功元年制“勋官、品子、流外国官出身,不得任清资要官。

应入三品,不得进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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