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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唐书(二十四史之一)第294页

伏以山陵日近,睿宗皇帝祧迁有期,夹室西壁三室外,无置室处。

准《江都集礼》:‘古者迁庙之主,藏于太室北壁之中。’

今请于夹室北壁,以西为上,置睿宗皇帝神主石室。”

制从之。

长庆四年正月,礼仪使奏:“谨按《周礼》:‘天子七庙,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

《荀卿子》曰:‘有天下者祭七代,有一国者祭五代。’

则知天子上祭七庙,典籍通规。

祖功宗德,不在其数。

国朝九庙之制,法周之文。

太祖景皇帝,始为唐公,肇基天命,义同周之后稷。

高祖神尧皇帝,创业经始,代隋为唐,义同周之文王。

太宗文皇帝,神武应期,造有区夏,义同周之武王。

其下三昭三穆,谓之亲庙,四时常飨,自如礼文。

今以新主入庙,玄宗明皇帝在三昭三穆之外,是亲尽之祖,虽有功德,礼合祧迁,禘祫之岁,则从合食。”

制从之。

开成五年,礼仪使奏:“谨按天子七庙,祖功宗德,不在其中。

国朝制度,太庙九室。

伏以太祖景皇帝受封于唐,高祖、太宗,创业受命,有功之主,百代不迁。

今文宗元圣昭献皇帝升祔有时,代宗睿文孝武皇帝是亲尽之祖,礼合祧迁,每至禘祫,合食如常。”

从之。

会昌元年六月,制曰:“朕近因载诞之日,展承颜之敬,太皇太后谓朕曰:‘天子之孝,莫大于丕承;人伦之义,莫大于嗣续。

穆宗睿圣文惠孝皇帝厌代已久,星霜屡迁,祢宫旷合食之礼,惟帝深濡露之感。

宣懿皇太后,长庆之际,德冠后宫,夙表沙麓之祥,实茂河洲之范。

先朝恩礼之厚,中壶莫偕。

况诞我圣君,缵承昌运,已协华于先帝,方延祚于后昆。

思广贻谋,庶弘博爱,爰从旧典,以慰孝思。

当以宣懿皇太后祔太庙穆宗睿圣文惠孝皇帝之室。

率是彝训,其敬承之。’

朕祇奉慈旨,载深感咽。

宜令宣示中外,咸使闻知。”

会昌六年五月,礼仪使奏:

武宗昭肃皇帝祔庙,并合祧迁者。

伏以自敬宗、文宗、武宗兄弟相及,已历三朝。

昭穆之位,与承前不同。

所可疑者,其事有四:一者,兄弟昭穆同位,不相为后;二者,已祧之主,复入旧庙;三者,庙数有限,无后之主,则宜出置别庙;四者,兄弟既不相为后,昭为父道,穆为子道,则昭穆同班,不合异位。

据《春秋》“文公二年,跻僖公”。

何休云:跻,升也,谓西上也。

惠公与庄公当同南面西上,隐、桓与闵、僖当同北面西上。”

孔颖达亦引此义释经。

又贺循云:“殷之盘庚,不序阳甲;汉之光武,上继元帝。”

晋元帝、简文,皆用此义毁之,盖以昭穆位同,不可兼毁二庙故也。

《尚书》曰:“七代之庙,可以观德。”

且殷家兄弟相及,有至四帝不及祖祢,何容更言七代,于理无矣。

二者,今已兄弟相及,同为一代,矫前之失,则合复祔代宗神主于太庙。

或疑已祧之主,不合更入太庙者。

按晋代元、明之时,已迁豫章、颍川矣,及简文即位,乃元帝之子,故复豫章、颍川二神主于庙。

又国朝中宗已祔太庙,至开元四年,乃出置别庙,至十年,置九庙,而中宗神主复祔太庙。

则已迁复入,亦可无疑。

三者,庙有定数,无后之主,出置别庙者。

按魏、晋之初多同庙,盖取上古清庙一宫,尊远神祗之义。

自后晋武所立之庙,虽云七主,而实六代,盖景、文同庙故也。

又按鲁立姜嫄、文王之庙,不计昭穆,以尊尚功德也。

晋元帝上继武帝,而惠、怀、愍三帝,时贺循等诸儒议,以为别立庙,亲远义疏,都邑迁异,于理无嫌也。

今以文宗弃代才六七年,武宗甫迩复土,遽移别庙,不齿祖宗,在于有司,非所宜议。

四者,添置庙之室。

按《礼论》,晋太常贺循云:“庙以容主为限,无拘常数。”

故晋武帝时,庙有七主六代。

至元帝、明帝,庙皆十室。

及成、康、穆三帝,皆至十一室。

自后虽迁故祔新,大抵以七代为准,而不限室数。

伏以江左大儒,通赜睹奥,事有明据,固可施行。

今若不行是议,更以迭毁为制,则当上不及高曾未尽之亲,下有忍臣子恩义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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