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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史(二十四史之一)第168页

勃败,在周迪门。

后依陈宝应,宝应平,方诣阙。

历侍中,中书令,都官尚书。

卒,諡曰光子。

有文集行于世。

子俨位侍中、御史中丞、太常卿;瀹位尚书仆射。

举兄子侨字国美。

父玄大,仕梁侍中。

侨素贵,尝一朝无食,其子s欲以班史质钱,答曰:“宁饿死,岂可以此充食乎”太清元年卒,集十卷。

长子褘。

侨弟劄字世高,亦博涉文史,位湘东王谘议,先侨卒。

论曰:易云,“积善之家,必有馀庆。”

弘微立履所蹈,人伦播美,其世济不陨,盖有冯焉。

敬冲出入三代,骤经迁革,遁俗之志,无闻贞固之道,居官之方,未免货财之累。

因伛成敬,偃仰当年。

古人云:处士全盗虚声,斯之谓矣。

南史南史卷二十一列传第十一

王弘

弘少好学,以清悟知名。

弱冠为会稽王道子骠骑主簿。

珣颇好积聚,财物布在人间,及薨,弘悉燔券书,一不收责,其余旧业,悉委诸弟。

时内外多难,在丧者皆不得终其哀,唯弘徵召一无所就。

桓玄克建业,收道子付廷尉,臣吏莫敢瞻送,弘时尚居丧,独道侧拜辞,攀车涕泣,论者称焉。

宋武帝召补镇军谘议参军,以功封华容县五等侯,累迁太尉左长史。

从北征,前锋已平洛阳,而未遣九锡,弘衔使还都讽朝廷。

时刘穆之掌留任,而旨乃从北来,穆之愧惧------------

第34节

发病,遂卒。

宋国建,为尚书仆射掌选,领彭城太守。

奏弹世子左卫率谢灵运,为军人桂兴淫其嬖妾,灵运杀兴弃尸洪流,御史中丞王准之曾不弹举。

武帝答曰:“端右肃正风轨,诚副所期,自今以为永制。”

于是免灵运官。

后迁江州刺史,省赋简役,百姓安之。

永初元年,以佐命功,封华容县公。

三年入朝,进号卫将军、开府仪同三司。

帝因宴集曰:“我布衣,始望不至此。”

傅亮之徒并撰辞,欲盛称功德。

弘率尔对曰:“此所谓天命,求之不可得,推之不可去。”

时称其简举。

少帝景平二年,徐羡之等谋废立,召弘入朝。

文帝即位,以定策安社稷,进位司空,封建安郡公,固辞见许。

进号车骑大将军,开府、刺史如故。

徐羡之等以废弑罪,将及诛,弘以非首谋,且弟昙首又为上所亲委。

事将发,密使报弘。

羡之既诛,迁侍中、司徒、扬州刺史、录尚书事,给班剑三十人。

上西征谢晦,与彭城王义康居守,入住中书下省,引队仗出入,司徒府权置参军。

元嘉五年春,大旱,弘引咎逊位。

先是彭城王义康为荆州剌史,镇江陵,平陆令河南成粲与弘书,诫以盈满,兼陈彭城王宜入知朝政,竟陵、衡阳宜出据列藩。

弘由是固自陈请。

乃降为卫将军、开府仪同三司。

六年,弘又上表陈彭城王宜入辅,并求解州,义康由是代弘为司徒,与之分录。

弘又辞分录。

弘博练政体,留心庶事,斟酌时宜,每存优允。

与八座丞郎疏曰:“同伍犯法,无人士不罪之科,然每至诘谪,辄有请诉。

若常垂恩宥,则法废不行,依事纠责,则物以为苦。

恐宜更为其制。”

时议多不同,弘以为:

谓之人士,便无庶人之坐;署为庶人,辄受人士之罚,不其颇欤谓人士可不受同伍之谪,取罪其奴客,庸何伤邪无奴客,可令输赎。

有修身闾阎,与群小实隔,又或无奴僮,为f所明者,官长二千石便亲临列上,依事遣判。

又主守偷五疋,常偷四十疋,并加大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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