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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史(二十四史之一)第532页

除服,蔬食者犹积载。

闲居笃学,未尝有惰容。

初为诸府参军,母老,求补襄垣令,督邮无礼鞭之,去职。

后拜武昌太守。

时王弘为江州,雅相知重,引为车骑从事中郎。

元嘉十一年,除临海太守,在官常拥败絮。

至郡少时,母亡,葬毕不胜忧卒。

时郡田禄以芒种为断,此前去官者则一年秩禄皆入后人。

始以元嘉末改此科,计月分禄。

长之去

※※※

第102节

武昌郡,代人未至,以芒种前一日解印绶。

初发都,亲故或以器物赠别,得便缄录,后归,悉以还之。

为中书郎直省,夜往邻省,误着屐出合,依事自列。

门下以闇夜人不知,不受列。

长之固遣送曰:“一生不侮暗室。”

前后所莅官,皆有风政,为后人所思。

宋世言善政者咸称之。

文帝深惜之,曰:“景茂方堪大用,岂直以清苦见惜。”

子师门,原乡令。

元嘉初,文帝遣大使巡行四方,兼散骑常侍王歆之等上言:“宣威将军、陈南顿二郡太守李元德清勤均平,奸盗止息。

彭城内史魏恭子廉惜修慎,在公忘私,安约守俭,久而弥固。

前宋县令成浦为政宽济,遗咏在人。

前鮦阳令李熙国在事有方,人思其政。

故山桑令何道自少清廉,白首弥厉。

应加褒赉,以劝于后。”

各被褒赐。

歆之字叔道,河东人。

曾祖愆期有名晋世,官至南蛮校尉。

歆之位左户尚书、光禄大夫,卒官。

甄法崇,中山人也。

父匡,位少府卿,以清闻。

法崇,宋永初中为江陵令,在任严整,县境肃然。

于时,南平缪士通为江安令卒官,至其年末,法崇在听事,士通前见。

法崇知其已亡,愕然未言。

坐定,云:“卿县人宋雅见负米千余石不还,令儿穷弊不自存,故自诉。”

法崇因命口受为辞,因逊谢下席。

而法崇为问,宋家狼狈输送。

太守王华闻而叹美之。

法崇孙彬。

彬有行业,乡党称善。

尝以一束苎就州长沙寺库质钱,后赎苎还,于苎束中得五两金,以手巾裹之,彬得,送还寺库。

道人惊云:“近有人以此金质钱,时有事不得举而失。

檀越乃能见还,辄以金半仰酬。”

往复十馀,彬坚然不受,因谓曰;“五月披羊裘而负薪,岂拾遗金者邪。”

卒还金。

梁武帝布衣而闻之,及践阼,以西昌侯藻为益州刺史,乃以彬为府录事参军,带郫县令。

将行,同列五人,帝诫以廉慎。

至彬,独曰:“卿昔有还金之美,故不复以此言相属。”

由此名德益彰。

及在蜀,藻礼之甚厚云。

傅琰字季珪,北地灵州人也。

曾祖弘仁,宋武帝之外弟,以中表历显官,位太常卿。

祖劭字彦先,员外散骑侍郎。

父僧佑,山阴令,有能名。

琰美姿仪,仕宋为武康令,迁山阴令,并着能名,二县皆谓之傅圣。

赐爵新亭侯。

元徽中,迁尚书左丞。

母丧,邻家失火,延烧琰屋,抱柩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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