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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史(二十四史之一)第545页

天嘉中卒,赠廷尉卿。

所撰仪礼八十馀条,春秋、礼记、孝经、论语义记七十馀卷,经典大义十八卷,并行于时。

儒者多传其学。

孔子驱,会稽山阴人也。

少孤贫好学,耕耘樵采,常怀书自随,役闲则诵读,勤苦自励,遂通经术。

尤明古文尚书,为兼国子助教,讲尚书四十遍,听者常数百人。

为西省学士,助贺琛撰录,书成,兼司文侍郎,不就。

累迁兼中书通事舍人,加步兵校尉。

梁武帝撰五经讲疏及孔子正言,专使子驱检阅群书以为义证。

事竟,敕子驱与右卫朱异、左丞贺琛于士林馆递日执经。

后加通直正员郎,卒官。

子驱凡着尚书义二十卷,集注尚书三十卷,续朱异集注周易一百卷,续何承天集礼论一百五十卷。

皇侃,吴郡人,青州刺史皇象九世孙也。

少好学,师事贺瑒,精力专门,尽通其业,尤明三礼、孝经、论语。

为兼国子助教,于学讲说,听者常数百人。

撰礼记讲疏五十卷。

书成奏上,诏付秘阁。

顷之,召入寿光殿说礼记义,梁武帝善之,加员外散骑侍郎。

侃性至孝,常日限诵孝经二十遍,以拟观世音经。

丁母忧还乡里,平西邵陵王钦其学,厚礼迎之。

及至,因感心疾卒。

所撰论语义、礼记义,见重于世,学者传焉。

沈洙字弘道,吴兴武康人也。

祖休季,梁余杭令。

父山卿,梁国子博士、中散大夫。

洙少方雅好学,不妄交游。

通三礼、春秋左氏传。

精识强记,五经章句,诸子史书,问无不答。

仕梁为尚书祠部郎,时年盖二十馀。

大同中,学者多涉猎文史,不为章句,而洙独积思经术,吴郡朱异、会稽贺琛甚嘉之。

及异、琛于士林馆讲制旨义,常使洙为都讲。

侯景之乱,洙窜于临安,时陈文帝在焉,亲就习业。

及陈武帝入辅,除国子博士,与沈文阿同掌仪礼。

武帝受禅,加员外散骑常侍,位扬州别驾从事史,大匠卿。

有司奏:“建康令沈孝轨门生陈三儿牒称,主人翁灵柩在周,主人奉使关右,因欲迎丧,久而未反。

此月晦即是再周,主人弟息见在此者,为至月末除灵,内外即吉为待主人还情礼申竟”以事谘左丞江德藻。

德藻议谓:“王卫军云:久丧不葬,唯主人不变,其馀亲各终月数而除。

此盖引礼文论在家内有事故未得葬者耳。

孝轨既在异域,虽已迎丧,还期无指,诸弟若遂不除,永绝昏嫁,此于人情,或未为允。

中原沦陷以后,理有事例,宜谘沈常侍详议。”

洙议曰:“礼有变正,又有从宜。

礼小记云:久而不葬者,唯主丧者不除,其馀以麻终月数者,除丧则已。

注云:其馀谓傍亲。

如郑所解,f子皆应不除,王卫军所引,此盖礼之正也。

但魏氏东关之役,既失亡尸柩,葬礼无期,时议以为礼无终身之丧,故制使除服。

晋氏丧乱,或死于虏庭,无由迎殡,江左故复申明其制。

李胤之祖,王华之父,并存亡不测,其子制服,依时释衰,此并变礼之宜也。

孝轨虽因奉使便欲迎丧,而还期未克,宜依东关故事,在此者并应释除衰麻,毁灵祔祭;若丧柩得还,别行改葬之礼。

自天下寇乱,西朝倾覆,若此之徒,谅非一二,宁可丧期无数,而弗除衰服朝廷自应为之限制,以义断恩。”

德藻依洙议。

奏可。

文帝即位,累迁光禄卿,侍东宫读。

废帝嗣位,历尚书左丞,衡阳王长史,行府国事。

梁代旧律,测囚之法,日一上,起自晡鼓,尽于二更。

及比部郎范泉删定律令,以旧法测立时久,非人所堪,分其刻数,日再上。

廷尉以为新制过轻,请集八座丞郎并祭酒孔奂、行事沈洙五舍人会尚书省详议。

时宣帝录尚书,集f议之。

都官尚书周弘正议曰:“凡小大之狱,必应以情,政言依准五听,验其虚实,岂可令恣考掠,以判刑罪。

且测人时节,本非古制,近代以来,方有此法。

起自晡鼓,迄于二更,岂是常人所能堪忍所以重械之下,危堕之上,无人不服,诬枉者多。

朝晚二时,同等刻数,进退而求,于事为衷。

若谓小促前期数,致实罪不服,如复时节延长,则无愆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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