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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史(二十四史之一)第489页

遂往尽获之。

彪将申进密与泰相知,因又叛彪,彪复败走,不敢还城。

据城之西山楼子,及暗得与弟昆仑、妻杨氏去。

犹左右数人追随,彪疑之皆发遣,唯常所养一犬名黄苍在彪前后,未曾舍离。

乃还入若邪山中。

沈泰说陈文帝遣章昭达领千兵重购之,并图其妻。

彪眠未觉,黄苍惊吠劫来,便齧一人中喉即死。

彪拔刀逐之,映火识之,曰:“何忍举恶。

卿须我者但可取头,誓不生见陈蒨。”

劫曰:“官不肯去,请就平地。”

彪知不免,谓妻杨呼为乡里曰:“我不忍令乡里落佗处,今当先杀乡里然后就死。”

杨引颈受刀,曾不辞惮。

彪不下刀,便相随下岭到平处。

谓劫曰:“卿须我头,我身不去也。”

呼妻与诀,曰:“生死从此而别,若见沈泰、申进等为语曰,功名未立,犹望鬼道相逢。”

劫不能生得,遂杀彪并弟,致二首于昭达。

黄苍号叫彪尸侧,宛转血中,若有哀状。

昭达进军,迎彪妻便拜,称陈文帝教迎为家主。

杨便改啼为笑,欣然意悦,请昭达殡彪丧。

坟冢既毕,黄苍又俯伏冢间,号叫不肯离。

杨还经彪宅,谓昭达曰:“妇人本在容貌,辛苦日久,请暂过宅庄饰。”

昭达许之。

杨入屋,便以刀割发毁面,哀哭恸绝,誓不更行。

陈文帝闻之,叹息不已,遂许为尼。

后陈武帝军人求取之,杨投井决命。

时寒,比出之垂死,积火温燎乃苏,复起投于火。

彪始起于若邪,兴于若邪,终于若邪。

及妻犬皆为时所重异。

杨氏,天水人,散骑常侍曒之女也。

有容貌,先为河东裴仁林妻,因乱为彪所纳。

彪友人吴中陆山才嗟泰等翻背,刊吴昌门为诗一绝曰:“田横感义士,韩王报主臣,若为留意气,持寄禹川人。”

论曰:忠义之道,安有常哉。

善言者不必能行,蹈之者恒在所忽。

江子一、胡僧佑,太清之季,名宦盖微。

江则自致亡躯,胡亦期之殒命,然则贞劲之节,岁寒自有性也。

文盛克终有鲜,诗人得所诫焉。

子春战乃先鸣,幽通有助,及乎梁州之败,而以濯足为尤。

杜氏终致覆亡,亦云图墓之咎。

吉凶之兆,二者岂易知乎。

王琳乱朝忠节,志雪仇耻,然天方相陈,义难弘济,斯则大厦落构,岂一木所能支也。

张彪一遇何怀,死而后已;唯妻及犬,义悉感人,记传所陈,何以加此,异乎南史南史卷六十五列传第五十五陈宗室诸王永修侯拟遂兴侯详宜黄侯慧纪衡阳献王昌南康湣王昙朗文帝诸子宣帝诸子后主诸子永修侯拟字公正,陈武帝之疏属也。

少孤贫,质直强记。

武帝南征交址,拟从焉。

梁绍泰二年,除员外散骑常侍、明威将军,以雍州刺史资,监南徐州事。

武帝践阼,广封宗室,诏从子监南徐州拟封永修县侯,北徐州刺史褒封锺陵县侯,晃封建城县侯,炅封上饶县侯。

从孙明威将军訬封虔化县侯,吉阳县侯喧仍前封,信威将军祏封豫甯县侯,青州刺史详封遂兴县侯,贞威将军慧纪封宜黄县侯,敬雅封甯都县侯,敬泰封平固县侯。

文帝嗣位,拟除丹阳尹,坐事以白衣知郡,寻复本职。

卒,諡曰定。

天嘉二年,配享武帝庙庭。

子党嗣。

遂兴侯详字文几,少出家为沙门。

善书记,谈论清雅。

武帝讨侯景,召令还俗,配以兵马,从定建邺。

永定二年,封遂兴县侯。

天嘉三年,累迁吴州刺史。

五年,讨周迪,战败,死之。

以所统失律,无赠諡。

子正理嗣。

宜黄侯慧纪字元方,武帝之从孙也。

涉猎书史,负材任气。

从武帝平侯景。

及帝践阼,封宜黄县侯,除黄门侍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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