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史(二十四史之一)第596页
天下文簿板籍,入副其省,万机严秘,有如尚书外司。
领武官有制局监、外监,领器仗兵役,亦用寒人。
爰及梁、陈,斯风未改。
其四代之被恩幸者,今立以爲篇,以继前史之作云尔。
戴法兴,会稽山阴人也。
家贫,父硕子以贩紵爲业。
法兴二兄延寿、延兴并修立,延寿善书,法兴好学。
山阴有陈戴者,家富有钱三千万,乡人或云:“戴硕子三儿敌陈戴三千万钱。”
法兴少卖葛山阴市,后爲尚书仓部令史。
大将军彭城王义康于尚书中觅了了令史,得法兴等五人,以法兴爲记室令史。
义康败,仍爲孝武征虏抚军记室掾。
及徙江州,仍补南中郎典签。
帝于巴口建义,法兴与典签戴明宝、蔡闲俱转参军督护。
上即位,并爲南台侍御史,同兼中书通事舍人。
法兴等专管内务,权重当时。
孝建元年,爲南鲁郡太守,解舍人,侍太子于东宫。
大明二年,以南下预密谋,封法兴吴昌县男,明宝湘乡县男。
闲时已卒,追加爵封。
法兴转太子旅贲中郎将。
孝武亲览朝政,不任大臣,而腹心耳目不得无所委寄。
法兴颇知古今,素见亲待,虽出侍东宫,而意任隆密。
鲁郡巢尚之,人士之末,元嘉中,侍始兴王浚读书,亦涉猎文史,爲上所知。
孝建初,补东海国侍郎,仍兼中书通事舍人。
凡选授迁转诛赏大处分,上皆与法兴、尚之参怀。
内外诸杂事多委明宝。
上性严暴,睚眦之间,动至罪戮。
尚之每临事解释,多得全免,殿省甚赖之。
而法兴、明宝大通人事,多纳货贿,凡所荐达,言无不行,天下辐凑,门外成市,家产并累千金。
明宝骄纵尤甚,长子敬爲扬州从事,与上争买御物。
六宫尝出,敬盛服骑马,于车左右驰骤去来。
上大怒,赐敬死,系明宝尚方。
寻被原释,委任如初。
孝武崩,前废帝即位,法兴迁越骑校尉。
时太宰江夏王义恭录尚书事,任同总己,而法兴、尚之执权日久,威行内外,义恭积相畏服,至是慑惮尤甚。
废帝未亲万机,凡诏敕施爲,悉决法兴之手,尚书中事无大小专断之,顔师伯、义恭守空名而已。
尚之甚聪敏,时百姓欲爲孝武立寺,疑其名。
尚之应声曰:“宜名天保。
诗云:天保,下报上也。”
时服其机速。
废帝年已渐长,凶志转成,欲有所爲,法兴每相禁制。
谓帝曰:“官所爲如此,欲作营阳邪”帝意稍不能平。
所爱幸阉人华愿儿有盛宠,赐与金帛无算。
法兴常加裁减,愿儿甚恨之。
帝尝使愿儿出入市里,察听风谣,而道路之言,谓法兴爲真天子,帝爲贋天子。
愿儿因此告帝曰:“外间云宫中有两天子,官是一人,戴法兴是一人。
官在深宫中,人物不相接,法兴与太宰、顔、柳一体,往来门客恒有数百,内外士庶无不畏服之。
法兴是孝武左右,复久在宫闱,今将他人作一家,深恐此坐席非复官许。”
帝遂免法兴官,徙付远郡,寻于家赐死。
法兴临死,封闭库藏,使家人谨录钥牡。
死一宿,又杀其二子,截法兴棺两和,籍没财物。
法兴能爲文章,颇行于世。
死后,帝敕巢尚之曰:“不谓法兴积衅累愆,遂至于此。
吾今自览万机,卿等宜竭诚尽力。”
尚之时爲新安王子鸾抚军中兵参军、淮陵太守,乃解舍人,转爲抚军谘议参军,太守如故。
明帝初,复以尚之兼中书通事舍人、南清河太守。
累迁黄门侍郎,出爲新安太守,病卒。
戴明宝,南东海丹徒人,亦历员外散骑侍郎、给事中。
孝武时,带南清河太守。
前废帝即位,权任悉归法兴,而明宝轻矣。
明帝初,天下反叛,以明宝旧人,屡经戎事,复委任之。
后坐纳货贿系尚方,寻被宥。
位宣城太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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