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史(二十四史之一)第64页
文言云:东北丧朋,乃终有庆。”
帝曰:“斯魔鬼也。
酉应见卯,金来克木,卯为阴贼。
鬼而带贼,非魔何也。
孰为致之酉为口舌,当乎说位。
说言乎兑,故知善言之口,宜前为法事。”
于是人人赞善,莫不从风。
或刺血洒地,或刺血书经,穿心然灯,坐禅不食。
及太清元年,帝舍身光严、重云殿,游仙化生皆震动,三日乃止。
当时谓之祥瑞。
识者以非动而动,在鸿范为祅。
以比石季龙之败,殿壁画人颈皆缩入头之类。
时海中浮鹄山,去余姚岸可千馀里,上有女人年三百岁,有女官道士四五百人,年并出百,但在山学道。
遣使献红席。
帝方舍身时,其使适至,云此草常有红鸟居下,故以为名。
观其图状,则鸾鸟也。
时有男子不知何许人,于大f中自割身以饴饥鸟,血流遍体,而t色不变。
又沙门智泉铁挂体,以然千灯,一日一夜,端坐不动。
开讲日,有三足鸟集殿之东户,自户适于西南县楣,三飞三集。
白雀一,见于重云阁前连理树。
又有五色云浮于华林园昆明池上。
帝既流遁益甚,境内化之,遂至丧亡云。
论曰:梁武帝时逢昏虐,家遭冤祸,既地居势胜,乘机而作,以斯文德,有此武功。
始用汤、武之师,终济唐、虞之业,岂曰人谋,亦惟天命。
及据图籙,多历岁年,制造礼乐,敦崇儒雅,自江左以来,年踰二百,文物之盛,独美于兹。
然先王文武递用,德刑备举,方之水火,取法阴阳,为国之道,不可独任;而帝留心俎豆,忘情干戚,溺于释教,弛于刑典。
既而帝纪不立,悖逆萌生,反噬弯弧,皆自子弟,履霜弗戒,卒至乱亡。
自古拨乱之君,固已多矣,其或树置失所,而以后嗣失之,未有自己而得,自己而丧。
追踪徐偃之仁,以致穷门之酷,可为深痛,可为至戒者乎南史南史卷八梁本纪下第八
太宗简文皇帝讳纲,字世赞,小字六通,武帝第三子,昭明太子母弟也。
天监二年十月丁未,生于显阳殿。
五年,封晋安王。
普通四年,累迁都督、雍州刺史。
中大通三年,被征入朝,未至,而昭明太子谓左右曰:“我梦与晋安王对奕扰道,我以班剑授之,王还,当有此加乎。”
四月,昭明太子薨。
五月丙申,立晋安王为皇太子。
七月乙亥,临轩策拜。
以修缮东宫,权居东府。
四年九月,移还东宫。
太清三年,台城陷,太子坐永福省见侯景,神色自若,无惧容。
五月丙辰,帝崩。
辛巳,太子即皇帝位,大赦。
癸未,追尊穆贵嫔为皇太后,追諡妃王氏为简皇后。
六月丙戌,以南康王会理为司空。
丁亥,立宣城王大器为皇太子。
壬辰,立当阳公大心为寻阳郡王,石城公大款为江夏郡王,甯国公大临为南海郡王,临城公大连为南郡王,西丰公大春为安陆郡王,新淦公大成为山阳郡王,临湘公大封为宜都郡王,高唐公大庄为新兴郡王。
秋七月甲寅,广州刺史元景仲谋应侯景,西江督护陈霸先攻之,景仲自杀。
霸先迎定州刺史萧勃为刺史。
庚午,以司空南康王会理为兼尚书令。
是月,九江大饥,人相食者十四五。
八月癸卯,征东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南徐州刺史萧藻薨。
丙午,侯景矫诏:“仪同三司位比正公,自今悉不加将军,以为定准。”
冬十月丁未,地震。
是月,百济国遣使朝贡,见城寺荒芜,哭于阙下。
大宝元年春正月辛亥朔,大赦,改元。
丁巳,天雨黄沙。
己未,西魏克安陆,执司州刺史柳仲礼,尽有汉东地。
丙寅,月昼见于东方。
癸酉,前江都令祖皓起义兵于广陵。
二月癸未,侯景攻下广陵,皓见害。
乙巳,以尚书仆射王克为左仆射。
丙午,侯景逼帝幸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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