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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史(二十四史之一)第169页

议者咸以为重。

弘以为:

小吏无知,临财易昧。

或由疏慢,事蹈重科。

宜进主守偷十疋,常偷五十疋死,四十疋降以补兵。

至于官长以上,荷蒙荣禄,冒利五疋乃已为弘,士人至此,何容复加哀矜。

且此辈人士可杀不可谪,谓宜奏闻,决之圣旨。

文帝从弘议。

弘又上言:“旧制,人年十三半役,十六全役。

今四方无事,应存消息。

请以十五至十六为半丁,十七为全丁。”

从之。

及弟昙首亡,文帝嗟悼不已,见弘流涕歔欷,弘敛容而已。

既而彭城王义康言于帝曰:“昙首既为家宝,又为国器,弘情不称,何也”帝曰:“贤者意不可度。”

其见体亮如此。

九年进位太保,领中书监,馀如故。

其年薨。

赠太保、中书监,给节,加羽葆、鼓吹,增班剑为六十人。

諡曰文昭公,配食武帝庙庭。

弘既人望所宗,造次必存礼法。

凡动止施为及书翰仪体,后人皆依放之,谓为王太保家法。

虽历藩辅,而不营财利,薨亡之后,家无馀业。

而轻率少威仪。

客有疑其讳者,弘曰:“家讳与苏子高同。”

性褊隘,人有忤意,辄加詈辱。

少尝摴蒱公城子野舍,及后当权,有人就弘求县。

此人尝以蒱戏得罪,弘诘之曰:“君得钱会戏,何用禄为。”

答曰:“不审公城子野何所在。”

弘默然。

自领选及当朝总录,将加荣爵于人者,每先呵责谴辱之,然后施行;若美相盼接语欣欢者,必无所谐。

人问其故,答曰:“王爵既加于人,又相抚劳,便成与主分功,此所谓奸以事君者也。

若求者绝官叙之分,既无以为惠,又不微借t色,即大成怨府,亦鄙薄所不任。”

问者悦伏。

子锡嗣。

锡字寡光,位太子左卫率、江夏内史,高自位遇。

太尉江夏王义恭当朝,锡箕踞大坐,殆无推敬。

卒,子僧亮嗣,齐受禅,降爵为侯。

僧亮弟僧衍,位侍中。

弘少子僧达。

僧达幼聪敏,弘为扬州时,僧达六七岁,遇有通讼者,窃览其辞,谓为有理。

及大讼者亦进,弘意其小,留左右,僧达为申理,闇诵不失一句。

兄锡质讷乏风采。

文帝闻僧达早慧,召见德阳殿,应对闲敏,上甚知之,妻以临川王义庆女。

少好学,善属文,为太子舍人。

坐属疾而于扬列桥观斗鸭,为有司所纠,原不问。

性好鹰犬,与闾里少年相驰逐,又躬自屠牛。

义庆闻之,令周旋沙门慧观造而观之,僧达陈书满席,与论文义,慧观酬答不暇,深相称美。

诉家贫求郡,文帝欲以为秦郡。

吏部郎庾仲文曰:“王弘子既不宜作秦郡,僧达亦不堪莅人。”

乃止。

迁太子洗马,母忧去职。

与兄锡不协。

锡罢临海郡还,送故及奉禄百万以上,僧达一夕令奴辇取无馀。

服阕,为宣城太守。

性好游猎,而山郡无事,僧达肆意驰骋,或五日三日方归,受辞辩讼,多在猎所。

人或逢,不识,问府君所在。

僧达且曰:“在近。”

其后徙义兴。

及元凶弑立,孝武发寻阳,沈庆之谓人曰:“王僧达必来赴义。”

人问其所以,庆之曰:“虏马饮江,王出赴难,见其在先帝前,议论开张,执意明决,以此言之,其必至也。”

僧达寻至,孝武即以为长史。

及即位,为尚书右仆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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