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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史(二十四史之一)第241页

胤常禁杀,有虞人逐鹿,鹿径来趋胤,伏而不动。

又有异鸟如鹤红色,集讲堂,驯狎如家禽。

初,开善寺藏法师与胤遇于秦望山,后还都,卒于锺山。

死日,胤在波若寺见一名僧,授胤香炉奁并函书,云:“贫道发自扬都,呈何居士。”

言讫失所在。

胤开函,乃是大庄严论,世中未有。

访之香炉,乃藏公所常用。

又于寺内立明珠柱,柱乃七日七夜放光。

太守何远以状s昭明太子,太子钦其德,遣舍人何思澄致手令以褒美之。

中大通三年卒,年八十六。

先是胤疾,妻江氏梦神告曰:“汝夫寿尽,既有至德,应获延期,尔当代之。”

妻觉说焉,俄得患而卒,胤疾乃瘳。

至是胤梦见一神女并八十许人,并衣帢,行列在前,俱拜床下,觉又见之,便命营凶具。

既而疾困不复瘳。

初,胤侈于味,食必方丈,后稍欲去其甚者,犹食白鱼、夔脯,糖蟹,以为非见生物。

疑食蚶蛎,使门人议之。

学生锺岏曰:“夔之就脯,骤于屈申,蟹之将糖,躁扰弥甚。

仁人用意,深怀如怛。

至于车螯蚶蛎,眉目内阙,惭浑沌之奇,犷壳外缄,非金人之慎。

不悴不荣,曾草木之不若,无馨无臭,与瓦砾其何算。

故宜长充庖厨,永为口实。”

竟陵王子良见岏议大怒。

汝南周顒与胤书,劝令食菜,曰:“变之大者,莫过死生,生之所重,无逾性命。

性命之于彼极切,滋味之在我可赊。

若云三世理诬,则幸矣良快,如使此道果然,而受形未息,一往一来,生死常事,则伤心之惨,行亦自及。

丈人于血气之类,虽不身践,至于晨凫夜鲤,不能不取备屠门。

财贝之经盗手,犹为廉士所弃,生性之一s銮刀,宁复慈心所忍。

驺虞虽饥,非自死之草不食,闻其风者,岂不使人多媿。

丈人得此有素,聊复片言发起耳。”

故胤末年遂绝血味。

胤注百论、十二门论各一卷,注周易十卷,毛诗总集六卷,毛诗隐义十卷,礼记隐义二十卷,礼答问五十五卷。

子撰亦不仕,有高风。

何炯字士光,胤从弟也。

父撙,太中大夫。

炯年十五,从胤受业,一期并通五经章句。

白皙美容貌,从兄求、点每曰:“叔宝神清,杜乂肤清,今观此子,复见卫、杜在目。”

从兄戢谓人曰:“此子非止吾门之宝,亦为一代伟人。”

炯常慕恬退,不乐进仕。

从叔昌宇谓曰:“求、点皆已高蹈,汝无宜复尔。

且君子出处亦各一途。”

年十九,解褐扬州主簿,举秀才,累迁梁仁威南康王限内记室,书侍御史。

以父疾陈解。

炯侍疾踰旬,衣不解带,头不栉沐,信宿之间,形貌顿改。

及父卒,号恸不绝声,藉地腰脚虚肿。

医云:“须服猪蹄汤。”

炯以有肉味不肯服,亲友请譬,终于不回,遂以毁卒。

先是谓家人曰:“王孙、玄晏所尚不同,长鱼、庆绪于事为得。

必须俭而中礼,无取苟异。

月朝十五日,可置一瓯粗粥,如常日所进。”

又伤两兄并淡仕进,故禄所不及,恐而今而后,温饱无资。

乃漼然下泣,自外无所言。

何昌宇字俨望,尚之弟子也。

父佟之,位侍中。

昌宇少而清靖,**不群,所交者必当世清名,是以风流籍甚。

仕宋为尚书仪曹郎、建平王景素征北南徐州府主簿,以风素见重。

母老求禄,出为湘东太守。

还为齐高帝骠骑功曹。

昌宇在郡,景素被诛,昌宇痛之,至是s高帝理其冤,又与司空褚彦回书极言之。

高帝嘉其义。

历位中书郎、王俭卫军长史,俭谓昌宇曰:“后任朝事者,非卿而谁”

临海王昭秀为荆州,以昌宇为西中郎长史、南郡太守,行荆州事。

明帝将践阼,先使裴叔业丧旨诏昌宇,令以便宜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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