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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史(二十四史之一)第266页

及齐永明末,沈约所撰宋书称“松之已后无闻焉”。

子野更撰为宋略二十卷,其评论多善,而云“戮淮南太守沈璞,以其不从义师故也”。

约惧,徒跣谢之,请两释焉。

叹其述作曰:“吾弗逮也。”

兰陵萧琛言其评论可与过秦、王命分路扬镳。

于是吏部尚书徐勉言之于武帝,以为着作郎,掌修国史及起居注。

顷之,兼中书通事舍人,寻除通直员外,着作、舍人如故。

敕又掌中书诏诰。

时西北远边有白题及滑国遣使由岷山道入贡,此二国历代弗宾,莫知所出。

子野曰:“汉潁阴侯斩胡白题将一人。

服虔注云:白题,胡名也。

又汉定远侯击虏,八滑从之,此其后乎。”

时人服其博识。

敕仍使撰方国使图,广述怀来之盛,自要服至于海表,凡二十国。

子野与沛国刘显、南阳刘之遴、陈郡殷芸、陈留阮孝绪、吴郡顾协、京兆韦棱皆博学,深相赏好,显尤推重之。

时吴平侯萧劢、范阳张缵每讨论坟籍,咸折衷于子野。

继母曹氏亡,居丧过礼,服阕,再迁员外郎。

普通七年,大举北侵,敕子野为移魏文,受诏立成。

武帝以其事体大,召尚书仆射徐勉、太子詹事周舍、鸿胪卿刘之遴、中书侍郎朱异集寿光殿以观之,时并叹服。

武帝目子野曰:“其形虽弱,其文甚壮。”

俄又敕为书喻魏相元叉。

其夜受旨,子野谓可待旦方奏,未之为也,及五鼓,敕催令速上。

子野徐起操笔,昧爽便就。

及奏,武帝深嘉焉。

自是诸符檄皆令具草。

子野为文典而速,不尚靡丽,制多法古,与今文体异。

当时或有诋诃者,及其末,翕然重之。

或问其为文速者,子野答云:“人皆成于手,我独成于心。”

迁中书侍郎、鸿胪卿,领步兵校尉。

子野在禁省十馀年,默静自守,未尝有所请谒。

外家及中表贫乏,所得奉悉给之。

无宅,借官地二亩,起茅屋数间,妻子恒苦饥寒,唯以教诲为本,子侄祗畏,若奉严君。

刘显常以师道推高之。

末年深信释教,终身饭麦食蔬。

中大通二年卒。

先是,子野自占死期不过庚戌岁,是年自省移疾,谓同官刘之亨曰:“吾其逝矣。”

遗命务存俭约。

武帝悼惜,为之流涕。

赠散骑常侍,即日举哀。

先是,五等君及侍中以上乃有諡,及子野特以令望见嘉,赐諡贞子。

子野少时集注丧服、续裴氏家传各二卷,抄合后汉事四十馀卷。

又敕撰f僧传二十卷,百官九品二卷,附益諡法一卷,方国使图一卷,文集二十卷:并行于世。

又欲撰齐梁春秋,始草创,未就而卒。

及葬,湘东王为之墓志铭,陈于藏内。

邵陵王又立墓志,堙于羡道。

羡道列志,自此始焉。

子骞,官至通直郎。

何承天,东海郯人也。

五岁丧父。

母徐广姊也,聪明博学,故承天幼渐训义。

宋武起义初,抚军将军刘毅镇姑孰,板为行参军。

毅尝出行,而鄢陵县吏陈满射鸟,箭误中直帅,虽不伤人,处法弃市。

承天议曰:“狱贵情断,疑则从轻。

昔有惊汉文帝乘舆马者,张释之劾以犯跸,罪止罚金。

何者明其无心于惊马也。

故不以乘舆之重,加于异制。

今满意在射鸟,非有心于中人。

案律过误伤人三岁刑,况不伤乎微罚可也。”

宋台建,为尚书祠部郎,与傅亮共撰朝仪。

谢晦镇江陵,请为南蛮长史。

晦进号卫将军,转谘议参军,领记室。

元嘉三年,晦将见讨,间计于承天,曰:“大小既殊,逆顺又异,境外求全,上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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