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史(二十四史之一)第266页
及齐永明末,沈约所撰宋书称“松之已后无闻焉”。
子野更撰为宋略二十卷,其评论多善,而云“戮淮南太守沈璞,以其不从义师故也”。
约惧,徒跣谢之,请两释焉。
叹其述作曰:“吾弗逮也。”
兰陵萧琛言其评论可与过秦、王命分路扬镳。
于是吏部尚书徐勉言之于武帝,以为着作郎,掌修国史及起居注。
顷之,兼中书通事舍人,寻除通直员外,着作、舍人如故。
敕又掌中书诏诰。
时西北远边有白题及滑国遣使由岷山道入贡,此二国历代弗宾,莫知所出。
子野曰:“汉潁阴侯斩胡白题将一人。
服虔注云:白题,胡名也。
又汉定远侯击虏,八滑从之,此其后乎。”
时人服其博识。
敕仍使撰方国使图,广述怀来之盛,自要服至于海表,凡二十国。
子野与沛国刘显、南阳刘之遴、陈郡殷芸、陈留阮孝绪、吴郡顾协、京兆韦棱皆博学,深相赏好,显尤推重之。
时吴平侯萧劢、范阳张缵每讨论坟籍,咸折衷于子野。
继母曹氏亡,居丧过礼,服阕,再迁员外郎。
普通七年,大举北侵,敕子野为移魏文,受诏立成。
武帝以其事体大,召尚书仆射徐勉、太子詹事周舍、鸿胪卿刘之遴、中书侍郎朱异集寿光殿以观之,时并叹服。
武帝目子野曰:“其形虽弱,其文甚壮。”
俄又敕为书喻魏相元叉。
其夜受旨,子野谓可待旦方奏,未之为也,及五鼓,敕催令速上。
子野徐起操笔,昧爽便就。
及奏,武帝深嘉焉。
自是诸符檄皆令具草。
子野为文典而速,不尚靡丽,制多法古,与今文体异。
当时或有诋诃者,及其末,翕然重之。
或问其为文速者,子野答云:“人皆成于手,我独成于心。”
迁中书侍郎、鸿胪卿,领步兵校尉。
子野在禁省十馀年,默静自守,未尝有所请谒。
外家及中表贫乏,所得奉悉给之。
无宅,借官地二亩,起茅屋数间,妻子恒苦饥寒,唯以教诲为本,子侄祗畏,若奉严君。
刘显常以师道推高之。
末年深信释教,终身饭麦食蔬。
中大通二年卒。
先是,子野自占死期不过庚戌岁,是年自省移疾,谓同官刘之亨曰:“吾其逝矣。”
遗命务存俭约。
武帝悼惜,为之流涕。
赠散骑常侍,即日举哀。
先是,五等君及侍中以上乃有諡,及子野特以令望见嘉,赐諡贞子。
子野少时集注丧服、续裴氏家传各二卷,抄合后汉事四十馀卷。
又敕撰f僧传二十卷,百官九品二卷,附益諡法一卷,方国使图一卷,文集二十卷:并行于世。
又欲撰齐梁春秋,始草创,未就而卒。
及葬,湘东王为之墓志铭,陈于藏内。
邵陵王又立墓志,堙于羡道。
羡道列志,自此始焉。
子骞,官至通直郎。
何承天,东海郯人也。
五岁丧父。
母徐广姊也,聪明博学,故承天幼渐训义。
宋武起义初,抚军将军刘毅镇姑孰,板为行参军。
毅尝出行,而鄢陵县吏陈满射鸟,箭误中直帅,虽不伤人,处法弃市。
承天议曰:“狱贵情断,疑则从轻。
昔有惊汉文帝乘舆马者,张释之劾以犯跸,罪止罚金。
何者明其无心于惊马也。
故不以乘舆之重,加于异制。
今满意在射鸟,非有心于中人。
案律过误伤人三岁刑,况不伤乎微罚可也。”
宋台建,为尚书祠部郎,与傅亮共撰朝仪。
谢晦镇江陵,请为南蛮长史。
晦进号卫将军,转谘议参军,领记室。
元嘉三年,晦将见讨,间计于承天,曰:“大小既殊,逆顺又异,境外求全,上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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