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史(二十四史之一)第536页
伯之遂降。
初,瑀在竟陵王家,素与范云善,齐末尝就云宿,梦坐屋梁柱上,仰见天中有字曰“范氏宅”。
至是瑀为帝说之,帝曰:“云得不死,此梦可验。”
及帝即位,云深荐瑀,自暨阳令擢兼尚书右丞。
时天下初定,陈伯之言瑀催督运输,军国获济。
帝以为能,迁尚书驾部郎,兼右丞如故。
瑀荐族人沈僧隆、僧照有吏干,帝并纳之。
以母忧去职,起为余姚令。
县大姓虞氏千馀家,请谒如市,前后令长莫能绝。
自瑀到,非讼诉无所通,以法绳之。
县南又有豪族数百家,子弟纵横,递相庇荫,厚自封植,百姓甚患之。
瑀召其老者为石头仓监,少者补县僮,皆号泣道路,自是权右屏,r初至,富吏皆鲜衣美服以自彰别,瑀怒曰:“汝等下县吏,何得自拟贵人”悉使着芒屦粗布,侍立终日,足有蹉跌,辄加榜捶。
瑀微时尝至此鬻瓦器,为富人所辱,故因以报焉。
由是士庶骇怨。
瑀廉洁自守,故得遂行其意。
后为安南长史、寻阳太守。
江州刺史曹景宗卒,仍为信威萧颖达长史,太守如故。
瑀性屈强,每忤颖达,颖达衔之。
天监八年,因入谘事,辞又激厉。
颖达作色曰:“朝廷用君作行事邪”瑀出,谓人曰:“我死而后已,终不能倾侧面从。”
是日于路为人所杀,多以为颖达害焉。
子续累讼之。
遇颖达寻卒,事不穷竟。
续乃布衣蔬食终其身。
范述曾字子玄,一字颖彦,吴郡钱唐人也。
幼好学,从馀杭吕道惠受五经,略通章句。
道惠曰:“此子必为王者师。”
齐文惠太子、竟陵文宣王幼时,齐高帝引述曾为之师友,起家宋晋熙王国侍郎。
齐初至南郡王国郎中令,迁太子步兵校尉,带开阳令。
述曾为人骞谔,在宫多所谏争,太子虽不能全用,然亦弗之罪也。
竟陵王深相器重,号为周舍。
太子左卫率沈约亦以述曾方汲黯。
齐明帝即位,为永嘉太守。
为政清平,不尚威猛,甿俗便之。
所部横阳县山谷嶮峻,为逋逃所聚,前后二千石讨捕莫能息。
述曾下车,开示恩信,凡诸凶党,繈负而出,编户属籍者二百馀家。
自是商旅流通,居人安业。
励志清白,不受馈遗。
明帝下诏褒美,征为游击将军。
郡送故旧钱二十余万,一无所受,唯得白桐木火笼朴十馀枚而已。
东 昏时,拜中散大夫,还乡里。
梁武帝践阼,乃轻行诣阙,仍辞还。
武帝下诏褒美,以为太中大夫。
述曾生平所得奉禄,皆以分施,及老遂壁立无资。
以天监八年卒。
注易文言,着杂诗赋数十篇。
后有吴兴丘师施亦廉洁称,罢临安县还,唯有二十笼簿书,并是仓库券帖。
当时以比述曾。
位至台郎。
孙谦字长逊,东莞莒人也。
客居历阳,躬耕以养弟妹,乡里称其敦睦。
仕宋为句容令,清慎强记,县人号为神明。
宋明帝以为巴东、建平二郡太守。
郡居三峡,恒以威力镇之。
谦将述职,敕募千人自随。
谦曰:“蛮夷不宾,盖待之失节耳。
何烦兵役,以为国费。”
固辞不受。
至郡,布恩惠之化,蛮獠怀之,竞饷金宝。
谦慰喻而遣,一无所纳。
及掠得生口,皆放还家。
奉秩出吏人者,悉原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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