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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史(二十四史之一)第536页

伯之遂降。

初,瑀在竟陵王家,素与范云善,齐末尝就云宿,梦坐屋梁柱上,仰见天中有字曰“范氏宅”。

至是瑀为帝说之,帝曰:“云得不死,此梦可验。”

及帝即位,云深荐瑀,自暨阳令擢兼尚书右丞。

时天下初定,陈伯之言瑀催督运输,军国获济。

帝以为能,迁尚书驾部郎,兼右丞如故。

瑀荐族人沈僧隆、僧照有吏干,帝并纳之。

以母忧去职,起为余姚令。

县大姓虞氏千馀家,请谒如市,前后令长莫能绝。

自瑀到,非讼诉无所通,以法绳之。

县南又有豪族数百家,子弟纵横,递相庇荫,厚自封植,百姓甚患之。

瑀召其老者为石头仓监,少者补县僮,皆号泣道路,自是权右屏,r初至,富吏皆鲜衣美服以自彰别,瑀怒曰:“汝等下县吏,何得自拟贵人”悉使着芒屦粗布,侍立终日,足有蹉跌,辄加榜捶。

瑀微时尝至此鬻瓦器,为富人所辱,故因以报焉。

由是士庶骇怨。

瑀廉洁自守,故得遂行其意。

后为安南长史、寻阳太守。

江州刺史曹景宗卒,仍为信威萧颖达长史,太守如故。

瑀性屈强,每忤颖达,颖达衔之。

天监八年,因入谘事,辞又激厉。

颖达作色曰:“朝廷用君作行事邪”瑀出,谓人曰:“我死而后已,终不能倾侧面从。”

是日于路为人所杀,多以为颖达害焉。

子续累讼之。

遇颖达寻卒,事不穷竟。

续乃布衣蔬食终其身。

范述曾字子玄,一字颖彦,吴郡钱唐人也。

幼好学,从馀杭吕道惠受五经,略通章句。

道惠曰:“此子必为王者师。”

齐文惠太子、竟陵文宣王幼时,齐高帝引述曾为之师友,起家宋晋熙王国侍郎。

齐初至南郡王国郎中令,迁太子步兵校尉,带开阳令。

述曾为人骞谔,在宫多所谏争,太子虽不能全用,然亦弗之罪也。

竟陵王深相器重,号为周舍。

太子左卫率沈约亦以述曾方汲黯。

齐明帝即位,为永嘉太守。

为政清平,不尚威猛,甿俗便之。

所部横阳县山谷嶮峻,为逋逃所聚,前后二千石讨捕莫能息。

述曾下车,开示恩信,凡诸凶党,繈负而出,编户属籍者二百馀家。

自是商旅流通,居人安业。

励志清白,不受馈遗。

明帝下诏褒美,征为游击将军。

郡送故旧钱二十余万,一无所受,唯得白桐木火笼朴十馀枚而已。

东 昏时,拜中散大夫,还乡里。

梁武帝践阼,乃轻行诣阙,仍辞还。

武帝下诏褒美,以为太中大夫。

述曾生平所得奉禄,皆以分施,及老遂壁立无资。

以天监八年卒。

注易文言,着杂诗赋数十篇。

后有吴兴丘师施亦廉洁称,罢临安县还,唯有二十笼簿书,并是仓库券帖。

当时以比述曾。

位至台郎。

孙谦字长逊,东莞莒人也。

客居历阳,躬耕以养弟妹,乡里称其敦睦。

仕宋为句容令,清慎强记,县人号为神明。

宋明帝以为巴东、建平二郡太守。

郡居三峡,恒以威力镇之。

谦将述职,敕募千人自随。

谦曰:“蛮夷不宾,盖待之失节耳。

何烦兵役,以为国费。”

固辞不受。

至郡,布恩惠之化,蛮獠怀之,竞饷金宝。

谦慰喻而遣,一无所纳。

及掠得生口,皆放还家。

奉秩出吏人者,悉原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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