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史(二十四史之一)第284页
然掌斯任者应简廉平,则无害于人。
愚又以便宜者,盖谓便于公宜于人也。
窃见顷之言便宜者,非能于人力之外,用天分地者也,率皆即日不宜于人,方来未便于公,名与实反,有乖政体。
凡如此等,诚宜深察。
山阴一县课户二万,其人赀不满三千者,殆将居半,刻又刻之,犹且三分馀一。
凡有赀者多是士人复除,其贫极者悉皆露户役人,三五属官,盖惟分定,百端输调,又则常然。
比f局检校,首尾寻续,横相质累者亦复不少。
一人被摄,十人相追,一绪裁萌,千孽互起。
蚕事弛而农业废,贱取庸而贵举责,应公赡私,日不暇给,欲无为非,其可得乎。
死且不惮,矧伊刑罚,身且不爱,何况妻子。
是以前检未穷,后巧复滋,网辟徒峻,犹不能悛。
窃寻人之多蓿涤伤渭揪梅毙耍鄹骋重,不堪勤剧,奇巧所优,积习生常,遂迷忘反。
四海之大,庶黎之f,心用参差,难卒澄之。
化宜以渐,不可疾责。
诚存不扰,藏疾纳洿。
务详宽简,则稍自归淳。
又被简符,前后累千,符旨既严,不敢闇信。
县简送郡,郡简呈使,殊形诡状,千变万源。
闻者忽不经怀,见者实足伤骇。
兼亲属里伍,流离道路,时转穷涸,事方未已,其士人妇女弥难厝衷。
不简则疑其有巧,欲简复未知所安。
愚谓此条宜委县保,举其纲领,略其毛目,乃当有漏,不出贮中,庶婴疾沈痼者重荷生造之恩也。
又永兴、诸暨离唐宇寇扰,公私残烬,弥复特甚,傥逢水旱,实不易思。
俗谚云:“会稽打鼓送恤,吴兴步担令史。”
会稽旧称沃壤,今犹若此,吴兴本是塉土,事在可知。
因循馀弊,诚宜改张。
武帝并从之,由是深以方直见知。
迁南中郎巴陵王长史、南兖南豫二州事。
典签谘事,未尝接以t色,动遵法制。
时司徒竟陵王于宣城、临成、定陵三县界立屯,封山泽数百里,禁人樵采。
宪之固陈不可,言甚切直。
王曰:“非君无以闻此德音。”
即命罢屯禁。
迁给事黄门,兼尚书吏部郎中。
宋时其祖觊之尝为吏部,于庭列植嘉树,谓人曰:“吾为宪之植耳。”
至是宪之果为此职。
永元中为豫章内史,在任清简,务存宽惠。
有贞妇万晞者,少孀居无子,事舅姑尤孝,父母欲夺而嫁之,誓死不许。
宪之赐以束帛,表其节义。
梁武帝平建邺,为扬州牧,征宪之为别驾从事史,比至而已受禅。
宪之风疾渐笃,因求还吴,就加太中大夫。
宪之虽累经宰郡,资无儋石,及归,环堵不免饥寒。
天监八年,卒于家。
临终为制敕其子曰:“夫出生入死,理均昼夜。
生既不知所从,死亦安识所往。
延陵云:精气上归于天,骨肉下归于地,魂气则无所不之。
良有以也。
虽复茫昧难征,要若非妄。
百年之期,迅若驰隙,吾今预为终制,瞑目之后,念并遵行,勿违吾志也。
庄周、澹台,达生者也;王孙、士安,矫俗者也。
吾进不及达,退无所矫。
常谓中都之制,允理惬情,衣周于身,示不违礼,棺周于衣,足以蔽臭。
入棺之物,一无所须,载以輴车,覆以粗布,为使人勿恶也。
汉明帝天子之尊,犹祭以杅水脯糗,范史云列士之高,亦奠以寒水乾饭。
况吾卑庸之人,其可不节衷也。
丧易甯戚,自是亲亲之情,礼奢宁俭,差可得由吾意。
不须常施灵筵,可止设香灯,使致哀者有凭耳。
朔望祥忌,可权安小床,暂施几席,唯下素馔,勿用牲牢。
蒸尝之祠,贵贱罔替,备物难办,多致疏怠。
祠先自有旧典,不可有阙,自吾已下,止用蔬食时果,勿同于上世,示令子孙四时不忘其亲耳。
孔子云虽菜羹瓜祭必斋如者,本贵诚敬,岂求备物哉。”
所着诗赋铭赞并衡阳郡记数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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