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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史(二十四史之一)第322页

封南丰县伯,迁给事中、太子詹事,卒。

家贫无绢为衾,武帝闻之,愈加惋惜,諡懿伯。

子颖胄袭爵。

颖胄字云长,弘厚有父风。

起家秘书郎。

高帝谓赤斧曰:“颖胄轻朱被身,觉其趋进转美,足慰人意。”

迁太子舍人。

遭父丧,感脚疾,数年然后能行,武帝有诏慰勉之,赐以医药。

除竟陵王司徒外兵参军,晋熙王文学。

颖胄好文义,弟颖基好武勇。

武帝登烽火楼,诏群臣赋诗,颖胄诗合旨。

上谓颖胄曰:“卿文弟武,宗室便不乏才。”

上以颖胄勋戚子弟,自中书郎除左军将军,知殿内文武事,得入便殿。

出为新安太守,吏人怀之。

后除黄门郎,领四厢直。

迁卫尉。

明帝废立,颖胄从容不为同异,乃引颖胄预功。

建武二年,进爵为侯,赐以常所乘白瑜牛。

明帝每存俭约,欲铸坏太官元日上寿银酒枪,尚书令王晏等咸称盛德,颖胄曰:“朝廷盛礼,莫过三元,此一器既是旧物,不足为侈。”

帝不悦。

后预曲宴,银器满席,颖胄曰:“陛下前欲坏酒枪,恐宜移在此器也。”

帝甚惭。

后为庐陵王后军长史、广陵太守,行南兖州府州事。

是年,魏扬声当饮马长江,帝惧,敕颖胄移居人入城,百姓惊恐,席卷欲南度,颖胄以魏军尚远,不即施行,魏军亦寻退。

仍为南兖州刺史,加都督。

和帝为荆州,以颖胄为西中郎长史、南郡太守,行荆州府州事。

时江祏专执朝权,此行由祏,颖胄不平,曰:“江公荡我辈出。”

东昏侯诛戮群公,委任冢小,崔、陈败后,方镇各怀异计。

永元二年十月,尚书令临湘侯萧懿及弟卫尉畅见害,先遣辅国将军刘山阳就颖胄兵袭梁武帝。

帝时为雍州刺史,将起兵,虑颖胄不同,遣颖胄亲人王天武诣江陵,声云山阳西上,并袭荆、雍,书与颖胄,劝同举兵,颖胄意犹未决。

初,山阳出南州,谓人曰:“朝廷以白虎幡追我,亦不复还矣。”

席卷妓妾,尽室西行。

至巴陵,迟回十馀日不进。

梁武帝复遣天武齎书与颖胄,设奇略以疑之。

是时或云山阳谋杀颖胄,以荆州同举。

山阳至,果不敢入城。

颖胄计无所出,夜遣钱唐人朱景思呼西中郎城局参军席阐文、谘议参军柳忱闭斋定议。

阐文曰:“萧雍州畜养士马,非复一日。

江陵素畏襄阳人,人f又不敌,取之不可必制,制之,岁寒复不为朝廷所容。

今若杀山阳,与雍州举事,立天子以令诸侯,霸业成矣。

山阳持疑不进,是不信我,今斩送天武,则彼疑可释。

至而图之,罔不济矣。”

忱亦劝焉。

颖胄乃斩天武,以示山阳。

山阳大喜,轻将步骑数百到州,阐文勒兵斩之,传首于梁武。

东昏闻山阳死,发诏讨荆、雍。

颖胄有器局,既唱大事,f情归之。

长沙寺僧铸黄金为龙数千两

※※※

第63节

埋土中,历相传付,称为下方黄铁,颖胄因取此龙,以充军实。

乃叹曰:“往年江祏斥我,至今始知祸福之无门也。”

十二月,移檄建邺。

三年正月,和帝为相国,颖胄为左长史,进号镇军将军,于是始选用方伯。

梁武屡表劝和帝即尊号,颖胄使别驾宗夬撰定礼仪。

上尊号、改元。

于江陵立宗庙南北郊。

州府城门,悉依建康宫,置尚书五省,以城南射堂为兰台,南郡太守为尹。

建武中,荆州大风雨,龙入柏斋中,柱壁上有爪足处,刺史萧遥欣恐畏,不敢居之,至是以为嘉福殿。

中兴元年三月,颖胄为侍中、尚书令、监八州军事、荆州刺史,留卫西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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