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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史(二十四史之一)第195页

十二年,征为太子少傅,敬弘诣都上表固辞不拜,东归,上时不豫,自力见焉。

十六年,以为左光禄大夫、开府仪同三司,侍中如故。

又诣都表辞,竟不拜东归。

二十三年,复申前命,复辞。

明年,薨于余杭之舍亭山,年八十八。

顺帝升明三年,追諡文贞公。

敬弘形状短而起坐端方,桓玄谓之“弹棋发八势”。

所居舍亭山,林涧环周,备登临之美,故时人谓之王东山。

文帝尝问为政得失,对曰:“天下有道,庶人不议。”

上高其言。

左右尝使二老妇女,戴五条辫,着青纹袼,饰以朱粉。

女适尚书仆射何尚之弟述之。

敬弘尝往何氏看女,遇尚之不在,因寄斋中卧。

俄顷尚之还,敬弘使二妇女守合,不听尚之入,云“正热不堪相见,君可且去”。

尚之于是移于他室。

上将为庐陵王纳其女,辞曰:“臣女幼,既许孔淳之息。”

子恢之被召为秘书郎,敬弘为求奉朝请,与恢之书曰:“彼秘书有限故有竞,朝请无限故无竞,吾欲使汝处不竞之地。”

文帝嘉之,并见许。

敬弘见儿孙,岁中不过一再相见,见辄克日。

未尝教子孙学问,各随所欲。

人或问之,答曰:“丹朱不应乏教,宁越不闻被捶。”

恢之位新安太守,尝请假定省。

敬弘克日见之,至日辄不果。

假日将尽,恢之求辞,敬弘呼前至合,复不见。

恢之于合外拜辞流涕而去。

恢之弟瓒之,位吏部尚书、金紫光禄大夫,諡贞子。

瓒之弟升之,位都官尚书。

瓒之子秀之。

秀之字伯奋,幼时,祖父敬弘爱其风采。

仕宋为太子舍人。

父卒,庐于墓侧,服阕,复职。

吏部尚书褚彦回欲与结婚,秀之不肯,以此频为两府外兵参军。

后为晋

※※※

第39节

平太守,期年求还,或问其故,答曰:“此郡沃壤,珍阜日至,人所昧者财,财生则祸逐,智者不昧财,亦不逐祸。

吾山资已足,岂可久留,以妨贤路。”

乃上表请代。

时人以为王晋平恐富求归。

仕齐为豫章王嶷骠骑长史。

嶷于荆州立学,以秀之领儒林祭酒。

武帝即位,累迁侍中祭酒,转都官尚书。

秀之祖父敬弘性贞正,徐羡之、傅亮当朝,不与来往。

及致仕隐吴兴,与秀之父瓒之书,深勖以静退。

瓒之为五兵尚书,未尝诣一朝贵。

江湛谓何偃曰:“王瓒之今便是朝隐。”

及柳元景、t师伯贵要,瓒之竟不侯之。

至秀之为尚书,又不与王俭款接。

三世不事权贵,时人称之。

转侍中,领射声校尉。

出为随王镇西长史、南郡内史。

后为辅国将军、吴兴太守。

秀之先为诸王长史、行事,便叹曰:“仲祖之识,见于已多。”

便无复仕进,止营理舍亭山宅,有终焉之志。

及除吴兴郡,隐业所在,心愿为之。

到郡修旧山,移置辎重。

隆昌元年卒,遗令“朱服不得入棺,祭则酒脯而已。

世人以仆妾直灵助哭,当由丧主不能淳至,欲以多声相乱。

魂而有灵,吾当笑之”。

諡曰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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